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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第五人民医院(阜南县柴集镇中心卫生院)全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略)卫生院)全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略)自动放弃此次成交资格;经采购人:(略)
1.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2.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3.成交金额:283200.00元/三年
4.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略)(略)卫生院)全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为17部电梯维修保养服务;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1方式:(略)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盛文峰、任晓坤、闪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收取金额:定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9或(略)(略)6624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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