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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第七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2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安徽 - 阜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第七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FY2024CQ0133
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3日
二、澄清公告内容:
质疑事项1:企业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就餐人数(含单餐就餐人数、服务人数等)不少于2500人的学校食堂餐饮业绩(含在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年限的食堂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学校食堂,寒暑假空挡日期予以认可;
(2)正在履约与履约完成的项目均予以认可。
事实依据:
合同上签订时并未体现就餐人数(含单餐就餐人数、服务人数等)不少于2500人,本项提供业主单位:(略)
答:予以认可。
质疑事项2:企业荣誉:
1、供应商(略)级人民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有一个得1.5分;荣获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事实依据:
1、本项投标人经营的食堂(略)监局颁发的餐饮服务单位:(略)
答:予以认可。
质疑事项3:拟派食堂负责人(经理:(略)
1.具有食品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请问食品相关专业是否包括“餐饮管理”专业,本项目为餐饮业,“餐饮管理”专业应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质疑内容4:招标文件第24页企业荣誉中“1、供应商(略)级人民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有一个得1.5分;荣获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问:我公司托管经营的食堂获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A级食堂”、“示范食堂”、“营养健康食堂”是否属于“供应商(略)级人民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
答:予以认可
质疑内容5:招标文件第24页项目经理:(略)
项目经理:(略)
建议修改为“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的得1分,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得2分。
答:详见质疑事项3及答复内容。


(略)第七高级中学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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