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略)
(略)于2024年07月29日在《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同时发布的“
(略)(略)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略):YDJT
(略)),招标要求有所变更,现就变更说明如下:
1.原招标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质要求”第2项“投标人须是制氮设备的制造商,罐体部分的制造商须具备由
(略)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证(投标文件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现变更为:第3款“投标人资质要求”第2项:投标人须是提供本次货物关键性设备的制造商,罐体部分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2(含以上)证(投标文件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略)款“投标人资格条件”中“2.投标人须是制氮设备的制造商,罐体部分的制造商须具备由
(略)场监督管理总局(或
(略)场监督管理局)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证(投标文件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现变更为:第
(略)款“投标人资格条件”中“2.投标人须是提供本次货物关键性设备的制造商,罐体部分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2(含以上)证(投标文件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资格审查资料”中“2.投标人须是制氮设备的制造商,罐体部分的制造商须具备由
(略)场监督管理总局(或
(略)场监督管理局)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证(投标文件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现变更为:第10.1款“资格审查资料”中“2.投标人须是提供本次货物关键性设备的制造商,罐体部分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2(含以上)证(投标文件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略)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为:投标人须是制氮设备的制造商,罐体部分的制造商须具备由
(略)场监督管理总局(或
(略)场监督管理局)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证(投标文件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现变更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略)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为:投标人须是提供本次货物关键性设备的制造商,罐体部分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D2(含以上)证(投标文件须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5.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日期: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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