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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所属地区:山东 - 青岛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山东 - 青岛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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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略)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工委第一巡察(略)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22日,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二届工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工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决定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略)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进,(略)一个。对反馈意见形成“清单”管理,对当前能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拿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跟踪督办、限时完成,切实压实压紧责任,(略)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强基固本,注重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相结合,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通过整改一个点,解决一个面,完善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三个聚焦”(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不到位,全面推(略)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一是履行新时代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不够全面。
1.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略)开展人脸巡检、抽检工作,每月分上、下半月巡检两次,抽检每月一次,落实情况良好。二是2024年以来,新区无新备案养老机构。区民政局将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限内加强对已备案养老机构的现场检查,认真核实备案信息。
2.落实政策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略)养老机构工作会议,对养老机构院长、财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规范申报格式,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多发资金已追回,并以此为例进行了政策讲解,增强了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了业务水平。三是督促相关街道将停业期间占用的房屋进行了清理。
3.(略)、驿站建设覆盖不均衡。
整改情况:区民政局已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驿站建设计划,下发通知分配建设任务,优先将薛家岛、黄岛、隐珠、珠海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低的街道纳入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名单,其中薛家岛建设任务为8处、黄岛建设任务为2处、隐珠建设任务为10处、珠海建设任务为3处,定期调度,确保11月底前完成驿站建设,实(略)(略)(略)络基本覆盖。
二是围绕“三个聚焦”(略)谋划站位不够高。
4.精神障碍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经(略)卫健局、区残联,已准确(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持证精神残疾人及康复服务人才底数。二是已通过卫健部门、残联部门了解具备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资质的机构数量,进一步掌握实施精神障(略)康复服务的机构力量。三是已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青岛西海(略)“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探索试点利用中央福彩公益金开展精神障(略)康复服务,协调工委政法委、卫健、残联等部门,将精神障碍患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摸清服务对象年龄段数量和群体特性,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尽可能提供个性化、多样性的康复服务保障,使精神障碍居家患者逐步得到较好的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康复训练和技能培训,持续完(略)精神障(略)康复服务体系,服务专业性、稳定性、可及性明显增强,社会舆论环境持续向好,社会歧视现象明显减少。
5.社会救助业务规范化建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督导镇街建立完善救助供养档案,将相关资料统一格式整理归档,做到一人一档。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设定专人负责特困档案的整理和管理,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完成档案内容的规范整理。三是对死亡或不再符合特困救助条件的特困人员,及时联系户籍地所在镇街核准终止并做好相关信息对接。
6.孤困儿童心理救助工作的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摸排走访,主动发现困境儿童,并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保障。深入了解困境儿童在生活、身体、心理、学习等方面的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他们可能面临的生活困难、亲情缺失、心理失衡和不良行为等问题。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等公益资源的作用,建立了困境儿童公益资源库。目前,已有16家社会组织加入该资源库。区民政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节日主题活动和走访慰问等关爱活动。此外,区民政局还与青岛西海(略)慈善总会合作,共同开展了“幸福来敲门·善行暖童心”的走访慰问活动,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对困境儿童的关爱力度。
7.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兜底保障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多发补贴已追回并上缴国库,漏发补贴已补发。二是持续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化管理,及时开展数据比对与动态复核,目前,每月发放补贴前与相关部门之间横向比对信息数据,与省、市、镇街、村居之间纵向复核信息数据,以最大努力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
8.回应公众诉求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公众诉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定期调度部署公众诉求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提升公众诉求处置工作质效的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略)
三是履行民政职能职责有短板。
9.落实殡葬惠民有不足,革除丧葬陋习、推行丧事简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青岛西海(略)(略)(略))全省第二批“礼安齐鲁”丧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丧俗改革推进工作。2024年以来共办理景观石生态安葬36例、壁葬生态安葬2例、树葬生态安葬1例、海葬7例,鼓励实施生态安葬,大力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二是继续推(略)农村散乱坟墓整治试点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逝有所葬、迁有所去”生态安葬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略)民政部门申报,市民政部门推荐,省民政厅审核,确定100个安葬(放)设施为全省“逝有所葬、迁有所去”生态安葬试点项目。西海(略)区级公益性生态公墓、青岛西海(略)小塔山怀念堂被确认为生态安葬试点项目。三是拟制红白理事会成员培训计划和开展优秀丧俗改革案例评选方案。
10.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不到位,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按规定比例完成剩余检查工作。2023年度应查82家,已抽查61家,剩余21家社会组织已经完成检查工作。二是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提前召集执法人员、草拟工作方案;及(略)局对接,制定部门内部抽查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制定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三是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强化业务学习,提升执法自信,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四拓宽发现问题渠道。除“双随机、一公开”例行抽查外,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制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通过检查社会组织年报、日常现场检查、收集信访信息等渠道及时发现线索,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及时发现社会组织的违规行为。
11.社区慈善基金作用发挥不明显,在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活动、社区相关服务项目等方面发挥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为激(略)),协助镇街从资金筹款、项目帮扶、活动开展、信息公开等方面予以指导服务,促进(略)慈善基金更多参(略)公益服务活动,发挥作用明显。二是坚持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重点围绕一老一小、鳏寡孤独、重度残疾、未成年人、重病患者、辖(略)民等开展物质帮扶和精神帮扶、直接救助和间接救助,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每月定期统计各镇(略)慈善基金推进情况、活动开展、费用支出等情况,鼓励引导开展助老、助困、助残、助学等项目,提高支出比率,发挥慈善资金在第三次分配、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的作用,确保资金支出稳步提升。
12.对婚介机构监管缺少实效性。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外办等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密切协同配合,细化监管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对婚介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管。二是加强协调沟通。建立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强化信息交流互通,定期分析研判婚介服务机构存在的矛盾问题,实现婚介服务机构监管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外办等部门,定期开展婚介服务机构联合监管抽查行动,依法依规处置各种违法经营活动,切实维护征婚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鼓励西海(略)婚介协会发挥协调和自我监督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二)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有弱项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13.廉政风险防控不够精细。
整改情况:一是拟(略)民政局2024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二是完成了2023年度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和2023年度政治监督活页。三是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四是召开了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重新查找制定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14.落实廉政谈话要求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完善前期新任职人员和岗位调整人员的廉政谈话档案,对新任职、岗位调整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并填写了相关登记表。二是今后人员调整、任职等情况,按照规定开展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建立长效机制。
15.廉政教育效果不明显,党员违纪问题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纪检监察会议精神,每年至少组织1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警示教育、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进行1次廉政党课或警示教育党课;各支部每年至少组织1次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或党员大会。二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4次。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了专题读书班,对全体党员进行了普遍轮训,深入开展年轻干部纪律教育活动,民政干部队伍的党纪意识得到增强。
二是重大事项决策风险防控不到位。
16.重大事项决策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前期审计的基础上,形成了整改报告。该平台的后期管理等事宜,目前,正在积(略)委组织部、工委编办、区财政局、社工部等部门沟通协调,推进该项目整体移交等事项。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加强外部监督管理。三是建立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针对民政领域重要事项,邀请相关行业、部门、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效防范决策事项重大风险发生。
三是财政资金项目管理有漏洞。
17.财政资金项目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略)级公益性公墓土地证办理工作,一并推进调整给隐珠街道用于坟墓搬迁土地手续的办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认真履行公墓建设管理程序,确保公墓土地、建设和管理合法合规。(略)依法依规组织完成了公益性生态公墓维护管理项目招标,规范了公墓管理。三是加强财政资金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各级财务制度,严格履行采购程序、审批程序和决策程序,确保经费规范管理,项目实施依法依规按照程序执行。
四是党组对下属单位:(略)
18.项目资产资金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略)、殡仪馆严格按照《局属单位:(略)
19.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抓牢工作作风建设。区殡仪馆开展作风教育整顿,通过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干部职工群众观念、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略)殡仪馆组织工作人员文明用语、规范用语,(略)沟通服务能力的培训与学习,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将文明服务列入工作人员评先树优考评。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四是制定了《青岛西海(略)殡仪馆管理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提升殡葬行业整体形象。
五是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20.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完善了《青岛西海(略)及财务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达到报废年限→评估小组评估确实无法使用→清点造册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报废。
21.公务接待报销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了《青岛西海(略)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对公务接待范围、审批流程、接待标准、陪餐人员、报销等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公务接待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执行《青岛西海(略)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落实确有必要的公务活动接待函制度,严格按照接待范围、审批流程、陪同人数、接待标准执行,落实“一单一结”制度。
六是巡察整改成效较差。
22.巡察整改成效较差,局党组未能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问题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由责任科室负责及时报送“三重一大”工作报表等,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工作制度要求做到报备、审查、备案。二是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限内加强对新备案养老机构的现场检查,认真核实备案信息。同时,采用服务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略)
(三)(略)线不严不实,党建工作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
一是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23.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不严格,对下属单位:(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区民政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各项财务内控制度,特别是对下属单位:(略)
二是党组自身建设存在不足。
24.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事前报方案、事后报结果的流程,财务统计工作室每月就各类民生大额资金支出情况向局党组会汇报。二是严格落实《区民政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各项财务内控制度,由综合负责“三重一大”事项上会研究之前的提醒报告。
25.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重点事项督办清单,对上级部署的、局党组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管领导、科室及完成时限。二是建立督办清单,局综合服务工作室定期对完成情况进行督办调度,并通报任务推进落实情况。三是对工委管委重点工作、工作计划,以及工委管委主要领导批示、局党组会议确定重点事项等列入督办清单,每月根据情况进行进行督办调度。
三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26.局党组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度民政工作要点、党组2023年度工作报告都对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二是研究下发了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略)组学习计划等。
三是组织召开了党建联建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党建品牌影响力。
27.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组织结构,制定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职责清单、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会议。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党支部、党员管理,明确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定期召开社会组织党委扩大会、党员大会。
四是基层党支部工作不规范、流于形式。
28.支部换届工作不规范,支部班子设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进一步明确了各支委的职责分工,并将会议内容严格记录在“四簿一册”中。(略)殡仪馆进行了支部委员补选,重新进行了分工;机关3个支部对支部委员进行了分工。
29.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报到等制度;各支部确定1名支部委员为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联络人,每月对灯塔信息进行上传,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每月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就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上传情况进行一次提醒,对不按照规定期限落实的进行提醒纠正。三是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对社会组织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30.支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各党支部确定了1名档案专管员,加强党建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二是党支部每月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于当天做好相关的会议记录,按照规范记录在“四簿一册”当中,建立入档制度,实行一季度一集中整理,由专人及时归档。
五是积极担当主动作为意识不强。
31.开展工作过于依赖第三方服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4年养老机构年度检查计划,加强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机构提升服务质量,规范运营。二是集中组织开展了养老服务涉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有关部门工作安排,组织工作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加强执法力量,在减少第三方服务次数的同时,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32.内部沟通协调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业务由社会救助工作室转至社会事务工作室办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树立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宁可跨前一步形成交叉,不得后退一步形成空挡。三是将各工作室单位:(略)
六是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33.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青岛西海(略)(略))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确保今后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完善。二是加强与调出调入单位:(略)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及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规范执行和长期坚持的任务,加强对责任科室的跟踪督促,举一反三,确保实效。
(二)着眼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深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重点解决方向不清、作风不实、制度不严等问题,持续提升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加快完善强组织、防风险制度体系。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项目,立足管长远、管根本,久久为功、稳步推进,对还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强化监督、紧盯不放、确保完成。
(三)(略)任务,持续推动工作提升。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定执行(略)委工作部署,找准巡察整改与民政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略)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有力的担当,推(略)民政工作上台阶、提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略)
中共青岛西海(略)民政局党组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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