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乌石分院项目(代管),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24]661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业主)
(略),建设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邀请你单位:
(略)
1.项目名称: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HNHS-
(略)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设计床位数400张,总建筑面积5451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59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577平方米。
(略)、
(略)、
(略)、保障用房、
(略)、地下车库及人防等,并同步实施室外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
(略)
2.3、比选控制价:510.54万元,比选控制价按项目估算投资以全过程代管取费计算后的暂估价,签约代管合同价以最终审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的代管费用按下浮率折算后为准,即最终合同价=最终审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的代管费用×(1-中选下浮率)。
2.4、代管服务期:自签订代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及相关工程保修期截止之日止。
2.5、比选范围:按照批准的《
(略)乌石分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投资估算,协调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和优化工作,以及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和优化、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政府报审工作;负责根据项目建设有关规定依法依规选择各项目参建单位:
(略)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琼国资改〔2021〕147文推荐的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2、信誉要求: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未满足年度要求的新成立企业以其成立时间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提供相应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本单位:
(略)
3.5、其他要求: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略)
4.1、比选文件获取:
(略)
4.2、比选文件获取:
(略)
4.3、比选文件获取:
(略)
5、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略)
5.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3日10:30时,地点:
(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比选人:
(略)比选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1电话:
(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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