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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2024年食堂食材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淄博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山东 - 淄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山东省分行的委托,就淄博分行2024年食堂食材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TC240QBHL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略)
分包名称:(略)
分包内容
分包预算
入围供应商数量
入围期限

生鲜类
包括蔬菜、水果、蛋类、肉类、水产品等
260万元/年
2家
两年

非生鲜类
包括粮油、调味品、奶品、饮料等
130万元/年
1家
两年
允许兼投兼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报分包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交货期:按需求方要求
服务期:两年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查、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略)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略)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所有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略)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及配送能力。
②包一:具备原材料进货渠道和销售渠道的大型商超,或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企业,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蔬菜种植基地、养殖基地等,能够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供应商或特色服务商。
包二:具备原材料进货渠道和销售渠道的大型商超。
③能够保证货物配送及服务的及时性,供应商在(略)范围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固定场所,具备向淄博分行本部食堂、城区食堂同时供货的能力。
④供应商的送货员及相关人员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健康证”。
3.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报名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并复印存档。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略)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略)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略)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略)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略)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企业单位:(略)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略)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略)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略)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略)
14.符合“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低碳产品”,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略)
时间:2024年8月5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方式:(略)
领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https://(略).cn/),(略)官网((略).cn/)上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19日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略)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略)
八、监督举报方式:(略)
供应商与采购人:(略)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略)
十、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3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函件:(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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