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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栾财购罚决字(2024)第6号)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当事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李建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9GNTGX4N
一、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证据)
你单位:(略)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该行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情形,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与采购人:(略)
(略)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略)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金额为:(略)(大写:贰仟零玖拾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你单位:(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规定,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将(略)(略)公告。(略)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略)财政局或(略)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略)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7月30日
行政机关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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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栾财购罚决字(2024)第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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