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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长郡双语实验中学长郡双语实验中学高中部建设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CSCG-GK-(略)9-1采购人:(略)
1风管式室内机空调机规格:制冷量:≥2.8KW,制热量:≥3.2KW,额定功率:≤28W.最大循环风量:≥450m3/h.电源220V.标配,不带冷凝水提升泵,标准静压:≥30Pa,噪音值:≤30dB台26000
2风管式室内机空调机规格:制冷量:≥4.5KW,制热量:≥5.0KW,额定功率:≤80W.最大循环风量:≥790m3/h.电源220V.标配,不带冷凝水提升泵,标准静压:≥30Pa,噪音值:≤37dB台412800
3风管式室内机空调机规格:制冷量:≥8.0KW,制热量:≥9.0KW,额定功率:≤108W,最大循环风量:≥1350m3/h.电源220V.标配,不带冷凝水提升泵,标准静压:≥80Pa,噪音值:≤38dB台28560
4多联分体室外机空调机APF值:≥5.0,制冷量:≥20KW,制热量:≥22KW,制冷功率:≤5.6KW.制热功率:≤5.5KW.噪音值:≤59dB,电源380V.台118800
5多联分体室外机空调机APF值:≥5.0,制冷量:≥17.5KW,制热量:≥19.5KW,制冷功率:≤5.20KW.制热功率:≤5.0KW.噪音值:≤57dB,电源220V.台115800
6屋顶式空调机组空调机组规格:制冷量:≥280KW,制热量:≥300KW,制冷功率:≤104KW.制热功率≤112KW.电源380V.送风电机功率:≤30KW.风量:≥50000m3/h.标准机外静压:≥400Pa.制冷剂:R410A组(略)
7无缝紫铜管铜1.安装部位:室内2.规格:φ6.35*0.8米491519
8无缝紫铜管铜1.安装部位:室内2.规格:φ9.52*0.8米722664
9无缝紫铜管铜1.安装部位:室内2.规格:φ12.7*0.8米522132
10无缝紫铜管铜1.安装部位:室内2.规格:φ15.88*1.0米251350
11无缝紫铜管铜1.安装部位:室内2.规格:φ19.05*1.0米432537
12分歧器铜1.安装部位:室内2.规格:Q01套5925
13分歧器铜1.安装部位:室内2.规格:Q01B套1216
14管道绝热橡胶管1.绝热材料品种:橡塑保温材料2.绝热厚度:15mm3.管道外径:φ6.35米49637
15管道绝热橡胶管1.绝热材料品种:橡塑保温材料2.绝热厚度:15mm3.管道外径:φ9.52米721008
16管道绝热橡胶管1.绝热材料品种:橡塑保温材料2.绝热厚度:15mm3.管道外径:φ12.7米52832
17管道绝热橡胶管1.绝热材料品种:橡塑保温材料2.绝热厚度:15mm3.管道外径:φ15.8米25425
18管道绝热橡胶管1.绝热材料品种:橡塑保温材料2.绝热厚度:15mm3.管道外径:φ19.05米43817
19管道绝热橡胶管1.绝热材料品种:橡塑保温材料2.绝热厚度:9mm3.管道外径:DN40米16256
20管道绝热橡胶管1.绝热材料品种:橡塑保温材料2.绝热厚度:9mm3.管道外径:DN32米16224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合计金额小写:(略).2元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贰拾玖万叁仟陆佰贰拾壹元贰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1、付救人:(略)长郡双语实验中学2、付款方式:(略)
3、付款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4、本项目采用贵用包干方式:(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交货地点:(略)
3.2履行地点:(略)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全部货物达到买方指定地点:(略)
4.结算方式:(略)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树木岭支行((略):(略)(略))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及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2、按照[2024]5号《关于加强(略)政府采购服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和文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己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2、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索赔并上报主管部门的处置,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07月18日生效11.其他条款第七十一条甲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乙方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乙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甲方与乙方的名称:(略)
第七十三条甲方与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甲方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第七十五条甲方应当加强对乙方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乙方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七十六条甲方、采购代理机构:(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乙方的;
(四)向乙方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
第七十八条甲方、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
(二)设定最低限价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
(五)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
(六)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的;
(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
(八)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
(十)开标前泄露已获取:(略)
(十一)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
(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
第七十九条有本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条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本办法第六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第八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存在懒政怠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八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有关特殊事宜,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第八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主管预算单位:(略)
第八十五条本办法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第八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第八十七条各省、(略)(略)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八十八条本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8月11日发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同时废止。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徐铁刚法定代表人:罗文科
委托代理人:胡文灿委托代理人:朱建镇
电话:(略)1电话:(略)0
传真:(略)1传真:
附件列表: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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