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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第二小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略)虎石台第二小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略)虎石台第二小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略)虎石台第二小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149
项目名称:(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3,354,780.00
最高限价(元):3,354,78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略)虎石台第二小学食堂位于(略)(略)虎石台,现有教职工129人,就餐学生约1562人(其中1-2年级约442人,3-6年级约1120人),为教职工提供早餐、午餐,学生提供午餐服务。现公开对外择优选择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有经营学校食堂服务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对学校食堂进行管理。
二、付费方式:(略)
1、教职工、学生食堂年预算为3,354,780.00元(费用构成:学生餐费约为(略).00元;教职工餐费482460.00元)。教职工就餐标准为:早、午餐共17元/人/日(其中财政补贴15元/人/日,自费2元/人/日);学生就餐标准为:1-2年级学生午餐餐费:8元/人/餐;3-6年级学生午餐餐费:8.5元/人/餐。教职工餐费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学生餐费由家长缴纳至中标(成交)供应商账户,师生独立核算(最终以实际人员、实际天数结算为准)。
本项目以人民币方式:(略)
支付条件:服务满足服务标准,采购人:(略)
支付要件:合同、中标通知书、增值税普票。
2、燃油费、水、电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自行缴纳。
3、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保养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委托服务期满后自行处置。
4、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须报采购人:(略)
5、委托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中标(成交)供应商要保证教工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委托服务期间教工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及时维修维护,并承担费用。
6、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
7、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三、服务人员与保障
1、中标(成交)供应商需要根据教工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能够保证早、午餐正常开展。
2、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3、中标(成交)供应商所雇佣的所(略)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服务年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学期的期中、期末组织学生、学生家长、教职工及营养学专业人士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卫生条件等服务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低于85%,采购人:(略)
服务地点:(略)
五、执行标准
委托服务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保证食品安全,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委托服务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遵守辽(略)
六、责任状
1、委托服务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如食物内屡次出现异物,家长、教职工调查问卷满意度在50%以下,采购人:(略)
2、委托服务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供餐标准
1、就餐时间:早餐:6:50-7:50;午餐:11:00-12:25(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食谱(前一周和采购人:(略)
教职工早餐: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两种类型的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鸡蛋;豆制饮品或牛奶;早餐小菜不少于四种菜。
教职工午餐:主食,米饭;不少于两样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菜品:不少于两荤两素。教职工午餐需提供一种水果或酸奶。推荐采取自助餐模式。
学生午餐:提供一种主食(包括:米饭、花卷、馒头、豆包、杂粮、面条等);不少于一荤两素;一种汤类。
菜品: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略)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熘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苔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略)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芹菜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八、原材料标准要求
1、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或高于执行标准GB/T(略),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或高于执行标准GB/T(略),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符合或高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标签标识的执行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符合或高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或高于执行标准GB/T(略),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6、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质量优等的厂家为主。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略)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略)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12、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略)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3、以上所有的食材进货渠道正规(不(略)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记录及进货渠道证明。
14、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48小时,校方有权对食堂所有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九、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管理员)1人,中式烹调师(厨师)2人、中式面点师1人、营养师1人、健康管理师1人、食品安全员1人、切配4人,零活8人(如师生人数增加较大,中标人应根据师生人数变动情况,对应增加项目服务人员数量)。
(1)项目负责人(管理员)1人:年龄50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管理、沟通能力,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统筹安排食堂工作能力,预防、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中式烹调师(厨师)2人:懂得食品的营养搭配,3年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如教职工、学生对菜品口味满意度不到50%,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厨师。
(3)中式面点师1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5年以上面点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如蒸食,烙饼,烤制中西糕点等多种风味面食,对精细搭配、营养有一定研究。
(4)营养师1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对精细搭配、营养有一定研究。
(5)健康管理师1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2年以上工作经验,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6)食品安全员1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2年以上工作经验,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7)切配4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吃苦耐劳,3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
(8)零活8人:要求年龄50岁以下,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9)人员按实际需求调配。以上人员要求可靠、本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习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本人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行为不偏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02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2024年08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略)上递交及电子光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两种形式内容、格式一致性。如因供应商(略)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略)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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