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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菱塘乡高标准农田占用补建在车逻镇实施工程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高标准农田占用补建在车逻镇实施工程JSZC-321084-JSXJ-C(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1084-JSXJ-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84.59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6.13万元
采购需求:
(略)高标准农田占用补建在车逻镇实施工程,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40个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略)分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略)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招标,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4年8月14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略)高标准农田在车逻镇占用补建工程招标控制价.pdf(略)高标准农田占用补建在车逻镇实施工程采购文件.doc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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