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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港集团生产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标段4:电动正面吊更新国际招标公告(2)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受招标人:(略)
1纯电动正面吊1台*吊具下额定起重量≥45000kg质保期:整机质保24个月;锂电池、(略)质保年限不小于5年;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供货;最终用户:(略);交货地点:(略)
2纯电动正面吊1台*吊具下额定起重量≥45000kg质保期:整机质保24个月;锂电池、(略)质保年限不小于5年;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供货;最终用户:上海国际港务(集团)(略);交货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境内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获得并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3.3制造商应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资格和能力。投标时应提供投标人(含制造商)近3年来有关本次招标设备或相类似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的业绩表。3.4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3.5制造商应提供经中介机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2021年至今的财务报表。3.6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a)制造商经中介机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2021年至今的财务报表;(b)投标人经中介机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2021年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具有制造商盖章的财务状况承诺函。(a,b须同时提供)3.7对于部分关键设备或专利,投标人必须在标书中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授权证书或专利说明。3.8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略)颁发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国外厂家须提供相关的型式试验报告(在有效期内)。3.9境内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10(略)(略)站截图,(略)中证明非行贿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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