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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街西二村牡丹街3号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洛浦街西二村牡丹街3号招租公告
【前言】
1.本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略)令《(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二、竞投资质要求:竞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投保证金银行回单。
三、投标个人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首次举牌为底价,每次举牌价格不低于1元/月/平方米;不高于最低拦标价的20%。
五、报名时间、地点:(略)
1.领取资料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单位:(略)
2.报名登记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略)(略))报名受理处登记报名,受理处负责开具竞投资格确认书给竞投者确认其竞投资格。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8月13日下午5时前按照约定方式:(略)
开户许可证账户名称:(略)
银行户名:(略)洛城支行
(略):(略)000490
交保证金方式:(略)
七、交易时间: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8月14日下午16:00前,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洛浦街办事处参与竞投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交易说明:
1.凡交纳竞投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物业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参加竞投,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2.只有1名竞价人参加的,以底价成交;如竞价人放弃承租该物业的,我社将没收该项目的竞投保证金。
3.有2名或以上竞价人参加的,应当采取公开竞投(举牌)的方式:(略)
4.如竞投中标的,需按照以下手续办理签署合同及相关财务手续:在签订合同当天,中标人竞投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租金、履约保证金或按金使用,原收据继续生效。乙方在签约当天一次付清首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我社发出签约通知后未按通知签署合约或缴纳租金、按金的,我社有权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5.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个人或单位:(略)
6.本租赁物应按土地性质、规划依法依规使用。
7.该资产具体交付时间以我社通知为准。
8.原承租人还没有交还物业。因此,如竞得人与我社签订合同后,因原承租人迟延将物业交付给我社的,我社有权推迟向竞得人交付物业,如迟延超过一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9.竞得人放弃成交,可按报价高低顺序递补。如第一竞得人放弃成交,没收其竞投保证金,由报价第二高的报名人竞得;如第二竞得人放弃成交,由报价第三高的报名人竞得,以此类推,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底价。
10.租赁物不含水电设施,如中标方需要申请报装水电设施或增加用电容量的,由中标方按政策流程申请,西二村配合协助申报。
九、备注:1.每一标书收取资料费100元,该费用由西二村收取。(无论报名者是否中标,该费用均不退回)。
(收费户名:(略)(略)洛浦街南浦西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略)(略)(略)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大石南浦支行)
2.拖欠我社租金的个人或单位:(略)
十、温馨提示:
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必须在摘要栏中注明:“XXX(姓名)交纳XX项目的交易保证金。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不接受任何方式:(略)
十一、特别说明
1.本次竞投是根据《(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略)(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2.合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需合同转名的,必须向村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村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方可。按照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手续费:股东代表表决交2万元手续费,需要股东户代表表决交4万元手续费。
3.竞投人必须认真阅读竞投公告和合同文本等相关条款,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便视作完全同意上述资料的各项条款,并对合同文本中的各项条款无异议。
4.凡列入番(略)内镇(街)三资交易中诚信黑名单的单位:(略)
5.参与竞标的单位:(略)
6.禁止进入交易场所的任何个人或单位:(略)
7.“(略)网站对外公布,网址:(略).cn:8026/”
十二、投诉和咨询联系方式:(略)
投诉地址:(略)
咨询地址:(略)


(略)(略)洛浦街南浦西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4年8月2日





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略)
西二村牡丹街3号
证照情况
无单独产权证
(略)
(略)4-wy0007
资产地址:(略)
西二村牡丹街3号
交易面积
377.49㎡
交易底价
20元/月/㎡(不含税)
交易保证金
14万
出租年限
8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递增情况
每2年递增5%
经营范围
厂房,依照土地性质、用途及规划依法依规使用
竞投方式:(略)
明标竞投,价高者得
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约定
一、在签订合同当天,乙方在签约当天一次付清首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二、该资产具体交付时间以我社通知为准。原承租人还没有交还物业。因此,如竞得人与我社签订合同后,因原承租人迟延将物业交付给我社的,我社有权推迟向竞得人交付物业,如迟延超过一个月,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互不追究法律责任。竞得人放弃成交,可按报价高低顺序递补,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底价。如第一竞得人放弃成交,没收其竞投保证金,由报价第二高的报名人竞得;如第二竞得人放弃成交,由报价第三高的报名人竞得,以此类推,但成交价不得低于交易底价。三、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每月在规定期限内缴交租金,每逾期一日,则按拖欠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3个月,则视作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终止合同,限期收回租赁物,同时乙方除应当支付拖欠租金和逾期违约金外,甲方可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乙方应当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诉讼费等)。







(合同范本供参考)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租赁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概况
乙方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投方式:(略)
第二条承租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为8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一)租金标准
1.租金标准按每月元/平方米计算,每月租金为¥元,年租金为¥元(大写:)。以上租金标准不含税,因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金递增方式:(略)
每2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自年月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5%。
(1)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第一期,每月应交纳租金总额为¥元,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
(2)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第二期,每月应交纳租金总额为¥元,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
(3)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第三期,每月应交纳租金总额为¥元/月,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以此类推。
(二)租金支付方式:(略)
1.乙方在签约当天一次向甲方付清前个月的租金。从第个月起租金按月缴交,每月的7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月的租金。双方(略)(略)(略);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大石南浦支行;开户名:(略)(略)洛浦街南浦西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竞投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略)(大写:壹拾伍万元整)自动按先后顺序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租金。转换后不足抵扣或有剩余的,则按多退少补的形式补足或退还,需要补交费用的,乙方应在(略),否则视为违约。
2.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6个月的月租金。
3.在承租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并缴清全部费用且将租赁物清空交还甲方后,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已缴纳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全数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且收回租赁物的使用权。
(四)乙方必须每月在规定期限内缴交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以应付款项为基数、(略)公布的一年期(略)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3个月,则视作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终止合同,限期收回租赁物,同时乙方除应当支付拖欠租金和逾期违约金外,甲方可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乙方应当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诉讼费等)。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管治费((略)维护、路灯照明、垃圾处理、供水维护、停车管理等治理费用)。以上费用按《西二村征收垃圾处理费实施方案》、《西二村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管理方案》、《村规民约》等甲方表决通过或国家政府政策规定需缴纳费用的标准执行,乙方已知悉以上收费标准,且同意按以上标准执行。
第四条租赁物使用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年审(如有),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租赁物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应负责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二)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建设、装修或增加设施等改动的,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且改动不得对租赁物构成影响。合同终止的,对租赁物的改动,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略)
1.增加的设施及依附于租赁物的部分,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恢复过程中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三)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和相关法律法规使用租赁物,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或者乙方使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视作乙方违约,已缴纳的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数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且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若甲方因此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五条租赁物转租
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需转租(含整体转租或部分转租)租赁物给第三方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乙方承租的租赁物,已缴纳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经甲方同意转租的,可由甲方单方出具同意转租证明,也可各方签署转租相关协议。如需对本合同乙方作变更的,乙方按照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手续费:需经股东代表表决的交2万元手续费,需经股东户代表表决交4万元手续费。
第六条税费规费缴交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物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租赁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等),乙方使用租赁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租赁风险和损益。
第七条租赁物保险购买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但发生租赁物毁损的,则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物交付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租赁物交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签订《交接确认单》等),租赁物交付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在甲方书面通知上注明的租赁物交付日期后3天内,乙方未提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已实际交付租赁物给乙方。
第九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期间的租金及其它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以上费用按《西二村征收垃圾处理费实施方案》、《西二村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管理方案》、《村规民约》等甲方表决通过或国家政府政策规定需缴纳费用的标准执行。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本村(居)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可详细了解该租赁物的现状。
2.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从事聚众赌博、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3.乙方必须保护好租赁物,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农业用地和农业生产、(略)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略)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
5.租赁期限届满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当分别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与甲方办理返还租赁物的交接和搬离手续。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按甲方要求返还。乙方逾期与甲方办理租赁物返还交接手续或搬离的,甲方有权直接收回租赁物和处置租赁物内的所有物品(如有),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和次承租方(如有)自行承担,而且乙方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租金归甲方所有,乙方还应按合同终止前租金标准的双倍向甲方支付逾期搬离期间的占有使用费。
6.租赁物不含水电设施,如乙方需要申请报装水电设施或增加用电容量的,甲方配合协助申报,由乙方按政策流程申请。
第十条租赁物意向续租
租用年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偿收回租赁物使用权。租赁期满后,乙方如意向继续租用用地的,按照(略)三资管理办法要求重新参与竞投交易。
第十一条租赁物土地征收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遇国家需征收、城中村改造等,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限期搬迁,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因征收或者城中村改造等产生的征地补偿款、拆迁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但如果征收或者城中村改造中存在搬迁费补偿、经营损失补偿等对租户的补偿的,则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终止。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但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书面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
(三)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终止合同,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终止,已缴纳的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收回租赁物: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租赁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物;
3.损坏租赁物,在甲方书面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租赁用途;
5.利用租赁物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超三个月的;
7.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含本数)。
(四)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乙方需以应付款项为基数、(略)公布的一年期(略)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及主张相应违约金。
(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守约方因恢复原状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拆装费、清洁费等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保全担保费、维权费用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四条通知
(一)本合同各方通过合同首尾部所列联系方式:(略)

(二)本合同首尾部所列联系方式:(略)

(三)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略)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略)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镇(街)相关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租赁物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略)、镇(街)(略)、镇(街)(略)各执壹份。
第十八条补充协议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
甲方名称:(略)
通讯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略)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名称:(略)
通讯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略)码:
联系电话:(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附件:洛浦街西二村牡丹街3号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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