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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街新洲村顺德飞地(沙仔围)鱼塘竞投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沙湾街新洲村交易公告
(略)沙湾街沙湾新洲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对本村所属范围内的租赁项目进行交易,具体交易内容如下:
一、交易标的物:
(略)
项目
资产状况
拟出租年限
拟出租
底价
递增情况
交易保证金
附加条件
默认加价
幅度
备注
1
新洲村顺德飞地(沙仔围)鱼塘
总面积41.8亩
9年10个月
(略)/亩/年(租金不含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每5年递增20%
竞价保证金40万元,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租金、押金后余额免息退回竞得人交纳保证金原账户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竞得人需要预交1年租金为押金且预交1年租金,转租需要(略)/次手续费,(欠租及同一户的子女不允许竞投)
竞价默认加价幅度100元/亩/年
我社对参与竞投项目的鱼塘作出如下情况说明:因参与竞投项目的鱼塘所处地理位置近陈村水道,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汛期时可能存在洪水内涝、鱼塘倒灌等风险)造成损失,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并请亲自实地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得该鱼塘者,视为已知悉且接受该鱼塘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竞得者自行承担,与我社无关
2
(略)18号(洗水厂宿舍门口边地面)
总面积50平方米
5年
13元/平方米/月(租金不含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无递增
竞价保证金1万元,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租金、押金后余额免息退回竞得人交纳保证金原账户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管理费每年1.5元/平方米。竞得人需在竞得后一次性缴纳5年的租金,未经允许不得转租,如转租视为违约处理
竞价默认加价幅度1元/平方米/月
该项目不接受拖欠新洲村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企业及股东个人报名,凡拖欠新洲村租金或其他费用必须在公开竞投前将所有租金欠款及其他费用缴清方可参与报名竞投,否则不得参与竞投报名
3
(略)18号旁地块(土名:新洲村茅涌围用地)
总面积1500平方米
9年10个月
9元/平方米/年,折合(略)/宗/年(租金不含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每5年递增10%
竞价保证金9万元,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租金、押金后余额免息退回竞得人交纳保证金原账户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管理费每年1.5元/平方米。竞得人需预交一年租金作押金,且预交六个月租金,未经允许不得转租,如转租视为违约处理
竞价默认加价幅度0.5元/平方米/年
(一)限企业报名竞投,企业注册资金100万以上,企业注册年限5年及以上;
(二)该项目不接受拖欠新洲村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企业及股东个人报名,凡拖欠新洲村租金或其他费用必须在公开竞投前将所有租金欠款及其他费用缴清方可参与报名竞投,否则不得参与竞投报名;
(三)该项目不接受生产或存放加工、洗染、电镀、化工、废品回收及分解易燃易爆产品、食品加工、有害排污物质企业报名。
4
(略)24号(土名:大地塘1号土地)
总面积95平方米
9年10个月
22元/平方米/月(租金不含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每5年递增10%
竞价保证金7万元,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租金、押金后余额免息退回竞得人交纳保证金原账户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管理费每年1.5元/平方米。竞得人需预交一年租金作押金,且预交6个月租金,未经允许不得转租,如转租视为违约处理
竞价默认加价幅度1元/平方米/月
(一)该项目不接受拖欠新洲村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企业及股东个人报名,凡拖欠新洲村租金或其他费用必须在公开竞投前将所有租金欠款及其他费用缴清方可参与报名竞投,否则不得参与竞投报名;
(二)我社对参与竞投项目的土地作出如下情况说明:因与租赁该地块的原承租人签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商铺,(略)对该物业进行了专业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为(略))属原承租人所有。现因租赁期限届满,该地块需重新公开租赁,根据房地一体原则,若是参与竞投项目的土地仍由原承租人竞得,则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商铺)由原承租人自行处理;若是参与竞投项目的土地由新承租人竞得,则该土地上建筑物(商铺)需一并转让,故新承租人还需额外支付原承租人该建筑物(商铺)资产评估价金(略)。竞得该土地者,视为已知悉且接受该土地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由竞得者自行承担,与我社无关。
5
(略)26号(土名:大地塘2号土地)
总面积95平方米
9年10个月
22元/平方米/月(租金不含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每5年递增10%
竞价保证金7万元,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租金、押金后余额免息退回竞得人交纳保证金原账户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管理费每年1.5元/平方米。竞得人需预交一年租金作押金,且预交6个月租金,未经允许不得转租,如转租视为违约处理
竞价默认加价幅度1元/平方米/月
(一)该项目不接受拖欠新洲村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企业及股东个人报名,凡拖欠新洲村租金或其他费用必须在公开竞投前将所有租金欠款及其他费用缴清方可参与报名竞投,否则不得参与竞投报名;
(二)我社对参与竞投项目的土地作出如下情况说明:因与租赁该地块的原承租人签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商铺,(略)对该物业进行了专业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为(略))属原承租人所有。现因租赁期限届满,该地块需重新公开租赁,根据房地一体原则,若是参与竞投项目的土地仍由原承租人竞得,则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商铺)由原承租人自行处理;若是参与竞投项目的土地由新承租人竞得,则该土地上建筑物(商铺)需一并转让,故新承租人还需额外支付原承租人该建筑物(商铺)资产评估价金(略)。竞得该土地者,视为已知悉且接受该土地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由竞得者自行承担,与我社无关。
二、报名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6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人请于2024年08月06日17:00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账户名:(略)(略)000651注明:XX村XXX耕地/XXX厂房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账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账,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交易保证金转账注明内容不清晰,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交易保证金只接受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以现金存入或银行转账以外的其他形式转入(如支付宝、微信:(略)
(三)交款人必须与签合同的名称:(略)
(四)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即参与2个或以上项目竞投时,交易保证金必须按项目分开转入),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五)本次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交易时间:2024年08月09日上午10:00时,未经现场报名及确认竞投资格的,不能参加本次竞投。
五、交易地点:(略)
六、交易方式:(略)
七、交易约定:
(一)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易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交易。
(二)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如多个竞投人报名,出租方有权在竞投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为竞得人(如只有一个竞投人报名,该竞投人视为竞得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交易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其他没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10(略)全额退回。
(四)竞得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竞得人必须于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竞得权,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收回该租赁标的物,另作处理。
八、交易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九、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自然人竞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十、其他事项:
(一)本交易公告的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所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交付时间、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略)无关。
(四)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u201c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略)
十一、报名地点:(略)
十二、交易事项:经确认交易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08月09日上午10:00时前,(略)现场参与交易会,逾期恕不接受。
十三、联系方式:(略)
(一)(略)(略)沙湾街新洲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略)
(二)(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沙湾街新洲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4年07月29日
鱼塘租赁合同
(草拟合同)
甲方:(略)(略)沙湾街新洲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定代表人:何剑亮
通讯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乙方:XXX
(略):XXX
住址(通讯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为规范新洲村鱼塘租赁事宜,发展新洲村农业经济,提高村集体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鱼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基本情况
乙方承租甲方位(略)沙湾街新洲村XXX鱼塘,双方通过实地核查无异议后确认承租承租面积为:XXX亩(租赁范围及边界详见附件)。乙方确认知晓该鱼塘的权属、土地性质、位置、水质土质等所有现状。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不清晰鱼塘的面积、现状、权属、边界等情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违约。
二、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鱼塘,承租期限为XX年(大写:XX),自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
三、租金及保证金
3.1甲、乙双方确认,租期内的租金按照XXX元/亩/年(大写:XXX)计算,合计年租金XXX元(大写:XXX)。租金每XX年(大写:XX)递增一次,递增数额按照递增前一年年租金*XX%计算。即递增后的年租金为递增前一年年租金*XX%+递增前一年年租金。(即从XXX年XX月XX日开始年租金调整为XXX元,以此类推)。
3.2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XXX元(大写:XXX)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甲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
3.3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预支付一年的租金(即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的租金)。乙方应于每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预支付不少于一年的租金(即至少预支付未来一年XX月XX日至次年XX月XX日的租金,先交后用)。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预支付当年租金,甲方有权不予出租鱼塘给乙方使用;甲方已交付鱼塘给乙方使用的,如乙方逾期30天仍未依约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鱼塘,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4上述租金不含税金,应缴税金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要求甲方开具正式租金发票或政府部门统一征收、追缴与本合同相关的税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地方附加税等)的,相关的税款及罚金(如有)均由乙方承担。
四、鱼塘用途
4.1鱼塘仅供乙方用作水产养殖用途,如乙方将承租的鱼塘用作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在土地上搭建建筑物或附着物),即视为乙方违约。
4.2在承租期限内,乙方不得在鱼塘挖土、填土,不得破坏鱼塘原貌,不得在鱼塘及周边建筑、投放废料垃圾等非用于水产养殖用途的一切物品,不得减少鱼塘面积,不得进行非水产养殖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如乙方擅自改变鱼塘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赔偿。
4.3在承租期间,乙方不得在租赁的鱼塘耕地内搭棚养殖畜禽动物。乙方如需养殖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应按《(略)畜禽养殖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好畜禽养殖的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五、甲方责任
5.1甲方应保证鱼塘权属清晰,没有产权纠纷。
5.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责任
6.1现鱼塘内属甲方的一切设施,以现状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对此知悉并确认。对于鱼塘内的设施、设备,乙方有保护、维护、维修的义务。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时,乙方需将鱼塘按照甲方交付乙方使用时的原状交回甲方。
6.2乙方在承租甲方鱼塘期间,(略)等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任意拆除,如发现乙方私自拆除则视为违约,并可以视为盗窃,在租期内乙方投入的可移动的生产工具可以拆除、搬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3在鱼塘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承担因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增设设备的费用、设备维护维修费、税费、工人工资等费用,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6.4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甲方有权留存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如乙方在租期内设立了个体户等相关营业资质的,需及时将相关证照、资料复印给甲方留存,并提供原件复核。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十日内,乙方应将该经营主体营业资质的住所进行变更或注销,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一天五十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保证水利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排水沟渠、堤防、堤岸等)的完整,负责上述水利设施的管养,履行防洪排涝义务。
6.6乙方在租赁期间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略)标准排放养殖尾水。乙方承诺,若排放不符合标准的养殖尾水,所造成的一切生态问题、矛盾纠纷、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费、环境治理费以及向第三方先行垫付或赔付的费用等,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索。
七、转租、分租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鱼塘转租、分租。如乙方需转租、分租的,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后,经得甲方书面同意,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需另行支付(略)(伍仟元整)转租手续费。转租、分租合同交一份原件给甲方备案。转租、分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否则视乙方违约。
八、鱼塘征用、征收
8.1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有关部门征用、征收该鱼塘或耕地,双方应当服从,并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一次性征用、征收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租赁面积,未被征收、征用的,双方继续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实际租赁面积以扣除被征用、征收后的面积为准。该鱼塘被正式实施征用、征收的,甲方须提前60天通知乙方。
8.2被征用、征收的租赁面积自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半年内,不计租金。甲方按实征的面积及上级征用、征收单位:(略)
8.3乙方收到上级征用、征收该鱼塘通知后,如乙方未按照相关要求搬迁交付,或故意拖延或拒绝交付所征用征收的鱼塘的,视为违约。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代乙方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在受损失范围内向乙方追偿。
8.4在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部门征收、征用河涌,乙方在接到甲方或国家有关部门征收、征用通知后,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限和标准完成河涌整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抽干鱼塘内的塘水、恢复鱼塘原状等),整治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未按照征收征用通知规定的时限和标准开展整治工作,甲方可代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有权就代为支出的整治费用和遭受的其他损失向乙方追偿。
8.5在合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部门征收、征用河涌而导致合同租赁面积减少,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针对未被征收、征用的地块,甲乙双方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实际租赁面积以扣除被征用、征收后的面积为准,租金计算标准、支付时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九、风险责任
在租赁期内,乙方如遇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传染病等非甲方造成的、或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因鱼塘所处地理位置近陈村水道,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汛期时可能存在洪水内涝、鱼塘倒灌等风险)造成损失,,因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违约责任
10.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鱼塘,乙方需对鱼塘恢复原状,甲方收取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向乙方追收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以乙方所拖欠的租金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按日息1u2030收取违约金,直至乙方支付全部租金及违约金之日止。
10.2因乙方违约,乙方需在15日内对鱼塘按甲方交付时样貌恢复原状(包括但不限于恢复交付时鱼塘的面积大小、鱼塘内的设备、鱼塘周边树木的种植等)。乙方仍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鱼塘恢复原状的,甲方代为恢复,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在租期内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养殖畜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鱼塘,乙方需按照本合同10.2的规定对鱼塘恢复原状,并按合同约定交还鱼塘。乙方已支付租金(包括本年度和下年度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10.4在租期内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转租、分租,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鱼塘,乙方需按照本合同10.2的规定对鱼塘恢复原状,并按合同约定交还鱼塘。乙方已支付租金(包括本年度和下年度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10.5乙方须在合同期满之日、或合同解除后15日内向甲方交还鱼塘,否则,乙方除了需按照本合同其他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外,乙方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200%向甲方支付占用费,直至乙方按要求交还鱼塘之日为止。
10.6在租期内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鱼塘,乙方需按照本合同10.2的规定对鱼塘恢复原状,并按合同约定交还鱼塘。乙方已支付租金(包括本年度和下年度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额外收取一年的租金作违约金。
10.7如乙方违约,甲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将鱼塘恢复原状的费用、进行调解、诉讼等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送达和通知
乙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乙方住所地址:(略)
十二、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略)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附则
13.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必要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略),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盖指模):
法定代表人:
签订本合同日期:XXX年XX月XX日
附件:
1、新洲村XXX鱼塘租赁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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