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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黔01破21号债权申报公告和一债会会议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贵州 - 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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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和一债会会议公告债权申报公告和一债会会议公告公开时间:24分钟前公开人:(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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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2024)贵州总府破管字1号

(略)债权人:
(略)(以下简称“(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略)决定书,(略)(略)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略)管理人。
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就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地点:(略)
(略)管理人申报债权:
1.申报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17:00止。2.申报地址:(略)
3.联系人:(略)
二、债权申报需交材料(一式一份,按序整理排列,在申报时提交原件核对),同时准备材料原件PDF电子档案发送至(略)@qq.com、(略)@qq.com。
1.《债权申报表》。
2.《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3.申报人身份证明:申报人是单位:(略)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5.《送达地址:(略)
6.证明债权的证据材料:申报人应当以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请自行复印好)申报,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各类合同文书及票据、支付凭证等履行凭证;
(2)债权如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担保等优先权的,还须提交证明优先权的材料;
(3)债权如有生效法律文书支持的,须提交该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法律文书生效章或者生效证明,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皆需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构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证明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生效证明或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提交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4)申报人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
(6)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须提供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等偿债或以物抵债是由执行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7)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略)破产清算之日(即2024年7月25日),申报人还应同时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
(8)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
申报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
上述债(略)(略).cn/)下载。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符合本公告第二部分“申报债权需提交材料”要求,并现场直接提交给管理人,按照第二部分“申报债权需提交材料”规定提交资料的顺序整理,一式一份;申报人应当携带证据材料原件现场供管理人核对。
2.(略)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等优先权,并明确说明优先权的标的物、债权额等情况,申报债权时未主张优先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3.申报债权数额必须具体明确,同一债权人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
4.申报债权时未申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视为放弃主张。
5.申报人如提交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虚假、隐瞒陈述或拒绝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将视为无效申报,如构成犯罪的,管理人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特别提示。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其中一人或部分代表申报的,应当按照本公告第二部分的要求提交授权材料。
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5.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6.保证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主债务未到期的,保证债权在保证人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7.债务人、保证人均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保证人分别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1.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如系自他人处受让,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12.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五、未依法申报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的债权产生的费用收费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收取,且每户债权不低于300元。
六、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9月12日在(略)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附:
1.债权申报书;
2.债权申报表;
3.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
6.送达地址:(略)

(略)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书

申报人(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机构填写):
(略)码(自然人填写):
联系方式:(略)
债务人:(略)
法定代表人:潘应涛

申报债权数额(附利息、违约金等计算方法):


事实和理由(写明债权发生的原因以及履行情况等):




申报人:
日期:
(略)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登记表
(略):(2024)黔01破21(略):(注:此处由管理人填写)债务人
(略)
债权人
基本情况
债权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
(略)码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
委托代理人
基本情况
姓名
授权范围
□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申报债权总额
币种
申报债权性质
□有财产担保债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税款债权
□普通债权
□职工债权
□其他
债权本金
债权利息
违约金
其它
财产担保情况
有无财产担保
□有□无
设立时间
财产担保方式:(略)
□抵押□质押□留置
有无登记
□有
□无
登记时间
担保财产
担保数额
涉诉(仲裁)、财产保全、执行情况
有无涉诉/仲裁
□有
□无
受理法院/仲裁机构
有无生效法律文书
□有
□无
法律文书生效时间
有无申请诉讼费用退费
□有实际退费金额:□无
有无财产保全
□有□无
有无申请执行
□有
□无
申请执行时间
已执行金额
执行法院
有无连带债务人
□有
□无
连带债务人名称:(略)
是否属于连带债权人
□是
□否
连带债权人名称:(略)
是否为附条件的债权
□是
□否
条件是否已成就
□是
□否
债权证据目录
备注
填表说明
1.申报债权利息的,应当另行提交利息计算清单;2.担保物名称:(略)
债权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
(个人签字/单位:(略)
(略)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债权申报人:




(略)
申报材料名称:(略)
份数
页数
原件/复印件
备注
声明
1.债权申报人的声明和保证:本单位:(略)
2.本债权申报表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有效确认。
3.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应为A4纸,建议打印或使用蓝黑、碳素墨水书写。
提交人:提交日期:年月日
接收人:接收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同志((略)码:)在我单位:(略)

特此证明

单位:(略)
年月日


附: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基本信息)
受委托人:,工作单位:(略)
职务:,(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破产清算一案中,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可选择以下选项中的一项或几项授权,或增加新的授权):
1.代为申报债权、与管理人核对债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债权);
2.代为签署、签收各项文书;
3.代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异议权和表决权;
4.代为领受分配款项;
5.代为行使债权人的其他权利,代为履行债权人的其他义务。
代理期限: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破产案件终结之日止。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略)破产清算案
送达地址:(略)

申报人
管理人告知事项
1.为便于申报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略)
2.为便于申报人受领财产分配,申报人应当如实向管理人提供真实、准确的银行账户(建议优先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账户),管理人支付至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的款项,视为债权人受领;申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当是以自身名义开立的账户,提供其他人名义开立的,应当向管理人书面说明理由;
3.破产期间如果送达地址:(略)
4.如果提供的地址:(略)
送达
地址:(略)
签收人: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略)码:
电子邮箱:(略)
微信:(略)
银行
账户
户名:
(略)
开户行:
申报人的确认
我已经阅读(听明白)了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略)
申报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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