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广州联通2024年荔景大道(
(略)-荔城大道)管道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荔景大道(
(略)-荔城大道)新建管道工程,1孔11.98沟公里。
2.供应商名称:
(略)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3.2选择该单位:
(略)
4.发布公示的媒介
(略)(
(略))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
(略)
6.联系方式:
(略)
6.1任何供应商、单位:
(略)
(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电子邮箱: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地址:
(略)
项目负责人:韩远洋、张承祖、陈光理、李新民、谢静
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6.2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
(略)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
(略)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
(略)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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