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JX2024RP00124C2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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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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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
(略)信息披露期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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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河口镇黄岗山大道100号(鑫康)招租(5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略)出具的赣昌讯房估【2023】字第10-21号《评估报告》、
(略)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4】第040号、063号评估报告。租赁以交付时的标的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残值的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3、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4、租赁期限为五年。租期内租金逐年递增1%,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30天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5、竞拍成功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六个月租金)。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遵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项目,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不得对房屋主体进行扩建,不得有违章搭建,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否则招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已收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7、租赁权拍卖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8.标的1-27号、34号,统一给予2个月免租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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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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