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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江油市三合镇通明路20号江东华庭地下室-1层230号(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绵阳 发布日期:2024-08-02
所属地区:四川 - 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变卖须知
一、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9日10时至2024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网址:(略),户名: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拍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
(略)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及特别注意情况:
1、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可在本院指定时间到现场看样,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了解拍卖财产现状,并接受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2、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部分(含欠税和可能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签收本院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缴纳,缴费后五日内凭票据到本院办理退税手续,逾期则另行主张权利;水、电、气、物业、垃圾清运等欠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及收人自行承担。
3、因故需向买受人退还拍卖款(含保证金)的,该款项均不计付利息等损失。
4、该车位属于江东华(略)(略)内车位,故江东华庭业主对上述车位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实际坐落、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请于开拍开始前到本院执行局备案(请携带盖有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略)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须与受托人一同到绵阳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8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申请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7日内将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略)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按悔拍处理,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卖方应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方先行垫付,买方垫付后自行凭正式票据原件在不动产过户(动产交付)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逾期本院将不再拍卖款中支付该费用,由买受人另行主张权利,具体金额以相关行政机关核准为准,竞买人可在竞拍前自行到税务机关核实。房屋实际交付买受人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出卖人承担,相应权利主体可依法主张权利;房屋实际交付买受人后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略)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略)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略)
该标的物由本院确定的辅助拍卖机构:(略)负责拍卖辅助事宜,拍卖辅助费用收取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有关标的物咨询可联系(略)(同伦拍拍),看样预约方式:(略)
注: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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