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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397-08顺城区前大路11-13号楼二单元1001(4号楼)

所属地区:辽宁 - 抚顺 发布日期:2024-08-03
所属地区:辽宁 - 抚顺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3)2397-08(略)
24.1104万元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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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397-08(略)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24.1104万元
(略):GR2023LN(略)
保证金:¥7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略)~(略)
项目基本信息
(略)GR2023LN(略)
标的名称:(略)
是否国资国资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资产描述(略)唯美品格新(略)71套房产分别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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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子资产
实物类别房屋土地
标的名称:(略)
标的所(略)辽宁省/(略)
地址:(略)
建筑面积(平方米)102.51
现场查勘安排联系人:(略)
其它披露信息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底价24.1104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略)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本次转让房产以房屋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不保证房屋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房屋的基础设施情况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沈交所及转让方对房屋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房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3、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摘牌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4、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1、该房产是否存在物业、水电、采暖、税费等欠费及现存、潜在的实物、法律上的瑕疵由受让方自行了解,转让方仅负责标的房产的实物交付,该房产是否存在物业、水电、采暖、税费等欠费由受让方承担,由前述问题引发的纠纷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因本次转让成交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所涉一切已知及未知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仅负责配合受让方解除房产备案手续,(略)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交易保证金应交7万元人民币
交纳时间挂牌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略)上支付
处置方式:(略)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同意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转让)
竞价方式:(略)
竞价规则
起始价(元)241104
加价幅度(元)1000
是否起始价报价是
限时报价周期(秒)12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以本项目在权益云竞价大厅时间为准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以本项目在权益云竞价大厅时间为准
转让方信息
(略)
(略)
批准文件名称:(略)
附件材料
项目附件材料现场踏勘确认书(71套房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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