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诸城中机恒辉二期100MW农光发电站项目运维管理外委答疑补遗澄清公告(二)
各投标人:
1、问:是否可接受银行的固定格式?如建设银行
答复:可以。
2、问: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中64-65页“9.1生产指标“(7)发电量指标:
(略)电量不低于可研设计利用小时数(第一年1359小时,第二年1342小时,第三年1336小时,第四年1330小时第五年1324小时)未完成指标,
(略)电量度电差额进行考核。”请问“度电差额”是如何理解,最终是以运维费用进行结算?还是何等方式:
(略)
答复:“度电差额”
(略)电量的差额(即(
(略)电量-实际实际电量)*上网电价)),最终以运维费用结算(
(略)新能源场站运维外包单位:
(略)
3、问: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中68页,“13.1支付方式:
(略)
答复:按季度、
(略)容量(光伏项目指直流侧,各发电单元实际容配比不得超过收口版可研设计容配比)进行结算:每季度按100%进行结算,支付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季度生产考核费用在合同季度履约评价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支付,与“10%的履约保函”并不重复。
4、问: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中95页“(4)经济性指标:设备达到铭牌出力。争取达到国内同类型先进水平,
(略)下达的当年计划指标且不低于
(略)(6)中约定发电量。未完成计划,
(略)电度电差额进行考核。”请“当年计划指标”具体指标为多少?(五年具体计划指标)具体考核是否是以运维费用的方式:
(略)
答复:2024
(略)电量:3000万kWh(按照2024年8月30
(略)考虑),五年计划指标为电建新能源集团每年下发的年总发电计划指标。
5、问: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中提及到“发电指标考核”和设备技术指标考核”,是属于同一类型考核,不应做作为双向考核,两者存在重复考核。
答复:“设备技术指标考核”和“发电指标考核”不属于同类型考核,属因果关系。“设备技术指标”是导致“发电指标考核”其中的一个因素,影响“设备技术指标”亦有多重因素,不存在重复考核。
6、问:招标文件中第“
(略)中“若发生单点单次维修工程配件费用超过
(略)经招标人:
(略)
答复:本项目为新投产项目,包含组件在内的各类设备及备品备件质保期内无需运维单位:
(略)
(略)
2024年8月2日
原文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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