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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沪03破681号拍卖上海金豫百货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瑞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第一次)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8-03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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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股权(第一次)(略)股权(第一次)公开时间:49分钟前公开人:(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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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略)管理人
(略)100%股权的公告
·
·(略)管理人将于2024年8月11日10时至2024年8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处置单位:(略)
一、拍卖标的
(略)100%股权。
起拍价:1,0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略)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唐象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略)
成立日期:(略)
营业期限:(略)(略)
注册地址:(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销售日用百货,厨房用具,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电器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设备、办公用品,木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企业营销策划,家用电器维修(限上门),展览展示服务,(略)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两天接受咨询(工作日9:00-11:30,13:30-18:00),联系人:(略)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为股权,不设展示看样,(略)、天眼查、(略)实地核查。
三、优先购买权人
本拍卖标的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未接到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于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送达通知。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将在开拍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略)技术部门,(略)系统。
特别提醒:《(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竟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5天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略)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略)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包括优先购买权人)(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略)管理人,开户银行:(略)大厦支行,账号:(略)4),并注明“(略):(2023)沪03破681号,款项性质:(略)股权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略)财产。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等损失,或者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破产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追索。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破产管理人可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但不开具发票。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移交与过户
(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以管理人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略)管理人(地址:(略)
(二)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即视为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拍卖标的所有权由买受人实际享有,(略)相关权益移交买受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
(三)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十五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拍卖标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但对拍卖标的是否能够办理过户及手续办理完结时限不作承诺。
(四)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起拍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所有税费。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交易双方承担的一切税费以及有可能存在拖欠、补缴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税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金额,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略)索偿。
(五)如本次拍卖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股权不能如期交割的,或因买受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质而无法办理过户的,管理人、(略)概不承担相关责任,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风险提示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管理人未接管到任何财产,仅接管到少部分资料,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营业执照及少部分财务账册(有意者请详询管理人),拍卖标的经营情况、债权债务、其他文书资料等情况均不清楚。此外,因评估所需资料不足,(略)100%股(略)场价值进行评估。
(二)管理人、(略)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此外,本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略)不能保证该标的不存在其它缺陷。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
(三)拍卖标的物情况具体以现状为准。针对股权的现状,(略)公示信息的信息为准,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股权的现状。
(四)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风险,(略)可能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未实缴出资责任、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等。管理人、(略)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由标的物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五)(略)络竞价所涉标的物的权属、抵(质)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破产管理人已经做了尽可能的告知,(略)股权相关信息的全部披露,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仍需自行全面调查核实,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他人主张权属,(略)所有,由此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管理人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略)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过户时间延长或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略)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做任何承诺。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策原因、股权被查封、相关规定或相关限制、(略)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隐性或显性瑕疵、拍卖过程中产生权利限制等原因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者不能办理的。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具备股东资格,能否办理股份转让登记,相应股权转让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或者拍卖成交后不能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买受人也不能因此悔拍。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是悔拍行为。买受人悔拍的,破产管理人有权重新组织竞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略)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悔拍的买受人应向破产管理人补足差价及损失。
(十)在公告、拍卖过程中出现依法应当暂缓、中止、停止拍卖等情形的,(略)暂缓、中止、停止拍卖,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二)(略)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略)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略)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此公告在“(略)”上发布,网址:https://(略).html。

(略)管理人
2024年8月3日
附件股权竞买须知-瑞超(第一次).pdf下载
股权竞买公告-瑞超(第一次).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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