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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略)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公开时间:50分钟前公开人: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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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3破411号(个96)
曾祥斌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本院于2024年7月26日裁定受理,于2024年8月2日指定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曾祥斌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曾祥斌,男,26岁;
(二)管理人: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胡聪;联系人:
(略)
(三)债权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止,债权人可以在“
(略)”、“深破茧”
(略)、“深破通”小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方式:
(略)
(四)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人或者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方式:
(略)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略)
(六)查询破产重整案件信息方式:
(略)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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