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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义新区王浬源路临时停车场二年租赁权

所属地区:浙江 - 金华 发布日期:2024-08-03
所属地区:浙江 - 金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略)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坐落位置金(略),西至空地,南至空地,(略)
(略)/
土地面积29495.93平方米
用途
类型/
使用年限
已使用年限
使用期限
标的状态闲置
其他权利情况无
其他披露事项1、权证相关信息:无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5、标的场地符合经营所需相关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完善,费用自理,出租方仅提供必要的协助。6、租赁期间,标的停车场内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和相应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和缴纳。7、租赁合同到期承租方交还标的停车场时,应保证标的停车场(含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且能正常使用状态,并确保标的停车场场地整洁干净。8、标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9、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10、承租期间出现的各类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出租方不予出面协调与解决,也不承担任何责任。11、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稿)执行。12、看样联系人:(略)
出租方简况
(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597,240.00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租金逐年递增5%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否
租金支付要求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出租用途用途仅限于停车场用,不得乱搭乱建建筑物,不得改变标的停车场结构、拆改变动停车场面积、现有建筑体、周边构筑物等(除非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不得用于利用场地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自收到出租方签约通知函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出租方签约通知函发出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2、履约保证金:第一年成交租金的20%(四舍五入至百元位),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略)(略)010939,账户名称:(略)
租期二年
有无免租期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5.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扣除条款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略)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立约保证金于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5个周期,已延长25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成交,则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租赁合同(样稿).docx
联系方式:(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手机(略)
传真邮箱:(略)
(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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