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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公局鹤峰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恩施 发布日期:2024-08-04
所属地区:湖北 - 恩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标公告
(略)(略)(略)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
目经理:(略)
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公告
(略):三公司(略)-鹤峰塔吊租赁1.(略)(略)(略)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现对塔式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略)(略)(略)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略)(略)(略)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略)
(略),拟建设鹤峰云南(略):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唐家(略):鹤峰
县武陵山仓储物流园(略)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客运站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984.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地下一层9814.51平方米,地下二层2000.27平方米。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93万平方米,对标四星级酒店。(略)武陵山仓储物流园(略)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约225.4亩,总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塔式起重机租赁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
业法人资格。
(略)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
代理授权。
(略)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略)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必须具备在恩施自治州(略)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安拆审批、设备检验、使用
登记证等相关文件的能力条件。
(略)业绩要求:无(略)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略)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
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略)具有履行申请设备租赁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特种设备租赁与安拆资质。
3.2其他要求:(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略)本次招标不分包件;(略)单位:(略)
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略)
并联系售标联系人:(略)
容:(略)、汇款方联系人:(略)
标书款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略)支行
(略):号:(略)(略)1
4.4设备租赁供应商参与:(略)(略)并且已通过招标人:(略)
与。
(略)在网平级单位:(略)
(略)(略)的单位:(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
(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略)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
准。
5.4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略)元。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略)
款凭证发至招标人:(略)
的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略)支行
(略):号:(略)(略)16.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招标组织机构:(略)招标组织机构地址:(略)
售标联系人:(略)
标书款凭证邮箱:(略)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售标联系人:(略)
2024年08月04日
租赁招标设备与包件划分
包件一
(略)设备名称:(略)
1塔吊(略)台114个月14个月湖北省恩施自治州(略)中交三公局鹤峰项目星级酒店施工现场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2024年8月2024年8月设备出厂日期在3年之内
2塔吊进出场费次1
3塔吊移机费次1
4塔吊台1
5塔吊进出场费次1
6塔吊移机费次1
1、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设备租赁要求。
2、验收方式:(略)
3、结算周期:结算时必须由甲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使用完毕后统一结算。每月16日办理上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略)
4、支付周期:设备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70%,剩余30%在90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
单位:(略)
5、支付方式:(略)
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略)
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6、以上租期为暂定租期,具体时间根据现场实际使用天数结算。单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价格中已包含乙方应承担的:保险、利润、
政策性文件规定、所有风险、责任、按照规范及规定要求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各项应有费用。
7、其他: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承租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租赁方应给与理解、支持;表中计划数量及拟租赁期
是招标方提供的可能需用的暂估数量,实际设备租用数量无论超出或不足本数量,也不论超出或不足数量多少,单价固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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