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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渔溪镇建新村库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8-05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略)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渔溪河油园段河道景观提升工程、渔溪镇建新龙眼古树公园建设工程、建新移民文化公园改造工程、建新秋下山步道建设工程、建新村主干道环境提升工程、建新村口公园提升改造工程、旅游标识标牌提升工程等七个项目。招标控制价(略)元,发包价(略)元,K值为1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1.渔溪河油园段河道景光提升工程:对河油园段河道新增夜景灯光,总长1000米。2.建新龙眼古树公园建设工程:建设龙眼树下空间,总面积8000平方米,增设休闲桌凳,(略),增加绿化提升。3.建新移民文化公园改造工程:增设移民公园案名景墙、党建小品,增加绿化,对现有廊亭进行修缮。4.建新秋下山步道建设工程:对现状登山步道进行翻新铺装,增加绿化,新增步道入口置石,新增山顶休闲亭。5.建新村主干道环境提升工程:(略)进行绿化提升,长度1200米,补植绿化。6.(略)口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对公园进行清杂,增加林荫小径,补植绿化,增设休闲坐凳增设标识雕塑,新增步道距离标识7.旅游标识标牌提升工程:新增龙眼元素导视标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略)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以(略)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略)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略)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略)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略)(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略)(略)的“(略)”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略)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略)查询。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略)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https://(略).cn/)、(略)(略))、(略)(略)(https://(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传真:/
联系人:(略)
(略)名称:(略)
(略)址:https://(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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