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大庄初级中学校
(略)经营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略):SXCG-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成交金额:
(略)
评审得分:83.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学校目前已与客户签订安装2组扶贫专柜协议,在籍生约1550人,超市经营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食品等,经营时间:每天17:00-21:00。
服务要求:经营管理要求:学校只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提供场地约20平方(面积以实测为准),一切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物品(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由经营者自行添置等。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
(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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