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廊坊市第十七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 廊坊 发布日期:2024-08-05
所属地区:河北 - 廊坊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8/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TRZB-(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54.45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45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午餐:60500.00元/月
采购需求: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不含寒暑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不含寒暑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2.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4、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原件,并在标书中附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应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不实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规定;3.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略)(略)
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承诺函形式,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略)报名,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采购代理机构:(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