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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统一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辽阳 发布日期:2024-08-05
所属地区:辽宁 - 辽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公安局宏伟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统一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公安局宏伟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统一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公安局宏伟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统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131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84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履约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期满一年,甲方对年度配送服务进行考核,满足要求后可进行续签)。履约期限不超过三年。
履约地点:(略)
付款方式:(略)
产品结算价格:以(略)(略)、每日(略)同种商品的成交价格为平均价。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采购文件要求执行。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略)
热线支持:7*24小时;
(一)基本要求
1.1供货食品及数量以采购人:(略)
1.2供应商不得变更供货清单,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略)
1.3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需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略)
1.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需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1.5采购人:(略)
★(二)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供应商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商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略)
2.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超出保质期等现象。具体如下:
(1)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2)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
(3)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5)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6)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类(略)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7)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略)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8)豆制品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略)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9)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五个月。
(10)食用油:非转基因大豆油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供方须按需方上述要求,对其供应配送的主副食品和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如出现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情况,需方有权拒收供方所配送的商品。并要求供方在指定时间内按需方要求重新换货。
供方提供的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因供方所供食品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供方负全责。
★(三)数量、验收
3.1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给采购人:(略)
3.2供应商每天所供食品数量以采购人:(略)
★(四)违约责任
4.1如果供应商不能达到采购人:(略)
4.2如果采购人:(略)
4.3供应商不得以金钱、财物、吃请等形式对采购人:(略)
4.4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5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超过保质期限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在服务期满一年,甲方对年度配送服务进行考核,满足要求后可进行续签)。履约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如相关法规明确无需提供的,须提供法规原文截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06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辽阳白塔支行(行号(略)1)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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