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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凯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

所属地区:湖南 - 常德 发布日期:2024-08-05
所属地区:湖南 - 常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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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
2024年08月05日11:10
(略)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重整申请(下称“凯乐商业”),(略)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略)
为维护凯乐商业运营和资产价值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现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投资人,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略)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股权转让协议的拘束效力。
3、关于凯乐商业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现状、税费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现状、继续营业项目等详细信息,请意向投资人通过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以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略)
4、若确定投资人后,重整交易中所产生的一切转让费、税费等支出均由投资人承担。
5、本次重整为存续式重整,即确保凯乐商业企业主体持续性经营。
二、公司概况
(略)于2006年3月17日在(略),现在法定代表人唐乐,(略)(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物业管理服务,注册资金800万元,已实缴。(略).
(一)固定资产情况。
凯乐商业资产有凯乐酒店房屋1栋(总计13层,其中2、6、7(略),面积约300平米,未办理产权证。
(二)项目优势。
凯乐酒店坐落于(略)城最繁华的深柳大道,(略)口之间,与县自然资源局院落毗邻。对(略)发改局、县财政局多家党政机关,附近高(略)密布,如香格里拉、碧桂园(略),人口密(略)城最高,酒店经营优势良好。
三、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自然人或法人,最适宜实力雄厚,具有酒店品牌优势的优秀经营团队;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有效措施,实现创新突破,产业突围;
4、承诺按照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保证金、投资款等;
5、知悉债务人所属行业相关的经营和管理;
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重整案投资人遴选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管理人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投资人必然参与重整的承诺。
四、尽职调查
本招募公告中所述债务人的相关信息仅为管理人前期初步调查的情况,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可以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资料的,视为其对债务人的情况了解,并自愿遵守招募条件和相关规定,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
管理人在本招募公告上未披露的有关凯乐商业的其他信息或所披露的信息不准确的,不能作为投资人不履行其《重整投资方案》中的投资承诺和重整计划的理由,更不能因此要求管理人和凯乐商业承担赔偿责任。
五、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结束之后,投资人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重整方案》或对价方案、《经营方案》等。
《重整投资方案》或对价方案投资起点额度为2408万元,竞价上浮以200万元为一个基准,且明确付款时间、金额等。重整投资额或对价金额原则上不设封顶限制,重整投资资金全部用于破产重整费用、共益债务及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支付与分配。
意向投资人未在报名截止日前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或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的,管理人不确认其参选资格。
六、投资承诺履约保证金
1、重整投资人应于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同时向管理人指定专用账户缴纳重整保证金200万元,用于作为签署和履行重整计划的担保。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投资重整履约保证金汇入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投资人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自动丧失候选人资格。
投资人被确定为凯乐商业重整投资人后,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资金,未被确定的投资人保证金无息退还;投资人单方面退出的,或不按其《重整投资方案》和《经营方案》履行其承诺的,管理人不予退回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投资资金)。
重整保证金在管理人账户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利息)列入破产财产;管理人依招募程序不予退回的保证金(投资资金)列入破产财产。
2、管理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为:
账户名称:(略)
(略)(略)01560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安乡支行
七、重整投资人招募流程
(一)报名。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募期满之日内,为投资人报名期,意向投资人须在报名期内向管理人办公室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略)
(二)资格评审。管理人将于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对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评审,符合本次招募报名条件的确定为入围意向投资人并向其发送入围通知书。
(三)现场述标。管理人将于发送入围通知书后五日内组织收到入围通知书的各家意向投资人进行现场述标,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应当由7至9人组成,其中应包括债权人代表、债务人和管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选聘方案及最终名单报法院审查决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以过半数同意作为最终评审结果。
(四)如仅有一位意向投资人符合投资人报名条件,也将组成评审委员会现场听取投资人的述标,并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人选。
(五)确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于3日内书面通知被确定的投资人,被确定的投资人应在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20日内将重整计划书或对价方案确定的投资款打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否则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六)根据确定的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召开债权人会议,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分组表决通过后,报请(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管理人依法向重整投资人移交债务人经营管理权和相关资料,并理顺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配合重整投资人创建良好的生产营销环境,监督重整投资人重整计划的执行和分配。
八、报名时间、地址:(略)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17:30。
(二)报名地点:(略)
(三)开标时间、地点:(略)
(四)联系方式:(略)
周岳军(略)
报名邮箱:(略)

特此公告
(略)管理人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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