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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关于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龙源路西段440号2层(正和•南山一品)商业服务房(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发布日期:2024-08-05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四川(略)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2024)川1503执恢339号
本院定于2024年8月21日10:00时至2024年10月20日10:0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略)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略)2层(正和·南山一品)商业服务房一套
变卖价:803768.00元
预缴款:803768.00元(含保证金15万元)
加价幅度:(略)
财产所在位置
(略)2层
(略)
李某、曾某;(2023)川1503执恢339号
(略)
川(2018)(略)
规划用途
商业服务
建筑面积(㎡)
213.08㎡
有无优先购买权人

权利限制情况
有抵押、有查封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无租赁,现空置
特别说明
1、变卖资产可能拖欠水、电、气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略)
2、多个组织或个人联合竞拍的,请联系辅拍机构,以联合竞买人的身份出价。竞买人成功拍得标的物后,本院只能裁定该标的物过户至竞买人名下,不能变更、增加竞买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3、本次变卖土地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4、本次变卖房屋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买受人在变卖成交后不得以房屋存在质量瑕疵等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房屋现已租赁,本院负责交付。
5、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依法通过评估的方式:(略)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公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略)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日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共同购买,应在开拍日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共同购买手续。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有限购买权。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
七、(略)(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略)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变(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略)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八、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略)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略)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略)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略)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略)
十二、依照《(略)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三、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
(略)在变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咨询电话:(略)(略)(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看样预约方式:(略)
拍卖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此号码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
联系地址:(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略)2层(正和•南山一品)商业服务房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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