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粤府土审(授)〔2024〕13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5日同
(略)平北村连塘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2.3535公顷,作为能源项目用地。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二、征收土地位置:
(略)平北村连塘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
三、被征地单位:
(略)
四、被征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参照
(略))标准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六、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塘口镇平北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请互相转告。
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于2023年9月5日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
(略)
七、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0天,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略)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9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智芬 |
![](/upload/replace/2024-07-05/20240705094441_NU8kbl.png) |
【联系电话】 |
18856926153 |
【客服微信】 |
192356539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