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镇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征收
(略)联安村牛皮坡、大地经济合作社,牛岭经济联合社,太平村车仔、高垌、上石碇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拟征收
(略)联安村牛皮坡、大地经济合作社,牛岭经济联合社,太平村车仔、高垌、上石碇经济合作社部分集体土地5.3250公顷(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
(略)
四、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
(略)
五、原《
(略))撤销作废,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一)(二).pdf
(略)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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