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略)哈
(略)东
(略)(略)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太平东西街10、果园街、
(略)、
(略)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交通安全设施专业分包(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
(略)
2.2项目概况:
(略)东三环更新改造项目二期太平东西街10道路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位于
(略)等。
2.3采购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
合同包
建设地点:
(略)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A1
黑龙江省
哈
(略)
合同包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574900.72
注: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13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
(略)场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略)资质要求:供应商须
(略)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略)项目负责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
(略)(略)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
(略)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
(略)
(略)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供应商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
(略))文件规定,提供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承诺函。
(略)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8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3.2信誉要求:
(略)近三年(2021年8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
(略).cn/)
(略)页截图为准。
(略)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
(略).cn)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略)(略)(
(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
(略)站(
(略).cn/)查询结果为准。
3.3与采购人:
(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略)
4.1采购文件获取:
(略)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采购文件获取:
(略)
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
(略)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
(略)
4.4
(略)上申请方式:
(略)
5.采购保证金
5.1本项目需缴纳采购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5.2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8时30分。
5.3采购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
(略)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
(略)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略)提供的“黑龙江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
(略)使用CA
(略),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
(略)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略)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
(略))
(略)(
(略))上同时发布,
(略)址转载无效。
9.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
(略)站>
(略)《
(略)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技术支持电话。
10.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1
传真:
(略)0
电子邮箱:
(略)
监督部门:
(略)效能管理事业部
电话:
(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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