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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公开询价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需求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7-29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需求的公告信息来源:(略)新津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略):00:06浏览次数:119次[打印][关闭]分享:
(略)新津生态环境局
关于发布公开询价(略)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需求的公告

为做好(略)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略)新津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概况
1.询价人:(略)新津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资金:29万元。
4.项目简介:依据《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略)气体排放清单报告资料。
二、商务要求
1.报价:本采购总价限价29万元(简称“总价”),高于总价的报价无效。服务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总价,服务费用的报价应是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服务、交通、通讯、会议、利润、税金等直至工作完成的全部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专家评审(初稿于2024年12月上旬前完成)。
3.服务地点:(略)
4.付款方式:(略)
5.项目成果:《(略)气体清单报告》。
6.验收要求:成交人与采购人:(略)
三、服务要求
1.服务供应商必须对(略)气体排放相关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2.按照生态环境部、四川省、(略)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相关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
3.服务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略)
4.项目实施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专家评审,约1年),成交服务供应商派驻1名技术人员在甲方现场驻点办公,协助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驻点办公人员涉及的服务费用及人员安全由成交服务供应商自行负责,工作作息时间由甲方确定。
四、申请人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技术服务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报名单位:(略)
6.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略)
2024年7月29日至31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略)
六、询价资料提交要求
按照询价文件资料要求提供,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略)
七、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址:(略)
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询价申请文件递交地址:(略)
密封要求:以上询价资料1份,需加盖单位:(略)
八、询价流程
(略)新津生态环境局询价项目评审组对参选单位:(略)
根据评估结果发出确认函,签订合同。
九、纪律要求及行政监督
询价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机密和未确定的事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询价过程中公开、公正、集体研究决定,全过程由局纪检负责人监督。
十、联系方式:(略)
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新津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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