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两家收购企业开展财务尽职调查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2.项目内容:本次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采购涉及收购企业2家,A公司注册地址:
(略)
二、项目采购单位:
(略)
(略)
三、工期及工作内容
1.合同签订后,
(略)通知进驻之日起30天内分别出具合并前A公司和B公司两家企业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2.在A公司和B公司完成合并重组工商登记后15天内出具合并后企业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3.牵头对合并后企业出具总体尽职调查报告(法律、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四、采购需求
拟对2家收购企业开展财务尽职调查服务,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财务调查:财务状况、资产运营、债权债务、或有事项、偿债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财务风险提示及建议。
2.技术与业务调查:主要产品和业务、核心资源、技术、采购、生产、市场与销售、经营能力、经营风险提示及建议。
3.采购人:
(略)
五、资格条件
1.经相关国家机关批准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营业执照及证书复印件。
2.资信状况良好,在近5年未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如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函)。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必须为报价单位:
(略)
4.近1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五项财务尽职调查业务,其中一项需为国企收购财务尽职调查业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组成
本项目按照固定总价方式:
(略)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七、付款方式:
(略)
1.本项目合并前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编制完成经项目采购单位:
(略)
2.本项目总体尽职调查报告编制完成经项目采购单位:
(略)
八、报价函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7:00,递交地址:
(略)
九、确定中标单位:
(略)
评审方法:本项目以总价报价最低者中标,如最低价出现多个单位:
(略)
询价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注:报价函需密封处理,
(略)名称:
(略)
询价单位:
(略)
2024年8月5日
附件:
(略)拟收购两家企业财务尽职调查服务采购报价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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