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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陈清兰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违法建设拆除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8-05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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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陈清兰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关于2024年7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略)汽车零部...(略)家电塑料制品及汽...关于拟公示2024年度(略)A级“守合同重信用...合肥经济技术(略)(略)管理委员会2024年...2024年合肥经济技术(略)机关事业单位:(略)
对陈清兰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关于2024年7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略)汽车零部...(略)家电塑料制品及汽...关于拟公示2024年度(略)A级“守合同重信用...合肥经济技术(略)(略)管理委员会2024年...2024年合肥经济技术(略)机关事业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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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陈清兰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违法建设拆除公告来源:应急(略)管理局 发布时间:(略):4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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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拆除公告
(略)

当事人:陈清兰,1948年7月出生,女,74岁,汉族,(略)(略)(略),住址为(略),联系电话:(略)
现查明,当事人于(略)交口向南100米路东侧肥西500千伏变电站西侧实施了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略)规划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本机关已于2023年6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合肥经济技术(略),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该文书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该处房屋,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2024年6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合肥经济技术(略)应急(略)管理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要求当事人自收到该文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该处房屋。
现予以公告,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8月12前自行拆除该处违法建设。如有异议,当事人可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前来本机关(地址:(略)
相关利害人也可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前来本机关进行陈
述和申辩。
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申请进行陈述和申辩,又不自行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特此公告!

合肥经济技术(略)应急(略)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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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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