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州镇盐场村委会西坊村、大井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NQZ2024-7G-6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130.57877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57877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起算;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供应商须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人员、资金、设备等相应施工能力,且具备有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换发新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
(略)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所有材料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报名所有材料加盖手印并亲笔签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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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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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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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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