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略)委依
(略)办和
(略)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
(略)税务局决定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现向社会征集涉企税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如有以下税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指定邮箱:
(略)
一、涉企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方面。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法变更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行为种类或者数额幅度;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重复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不严格落实税务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对特定企业作出明显具有歧视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钓鱼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
二、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方面。主要包括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认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不执行文明执法要求,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方面。主要包括不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按计划完成检查且检查结果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问题线索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
(略)@163.com。提供问题线索请坚持实事求是,不虚构或夸大事实,不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
(略)
国家税务总局
(略)税务局
2024年7月30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朱婷婷 |
|
【联系电话】 |
15385137696 |
【客服微信】 |
gczbzhu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