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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北京市分行2024年大中型对公信贷业务抵押资产类评估服务供应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8-05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建行(略)分行2024年大中型对公信贷业务抵押资产类评估服务供应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略)(略)(略)0)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行(略)分行2024年大中型对公信贷业务抵押资产类评估服务供应商项目(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两年,预算140万元/两年)
招标范围包括:建行(略)分行2024年大中型对公信贷业务抵押资产类评估服务供应商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2.3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略)”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
2.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略)
2.5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略)(略)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7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略)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投标人承诺近三年未出现因自身服务不稳定或中断造成重大投诉或影响客户声誉事件;
2.1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略)(略))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14供应商近三年(自2021年5月起至今)应具有银行类资产业务评估业绩(以合同证明文件为准)
2.15资产评估机构要求相关承诺(如违反承诺,中标人同意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终止合作合同)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依法设立并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或许可,并在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略)股权评估业务,应拥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
(4)从事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应擅长该类资产评估,并具有成功运作以融资担保为目的的知识产权评估案例;
(5)具有规范和完善的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健全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
(6)从事评估业务至少5年(含)以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评估业务;
(7)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或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合伙人或者股东为两名的,两名合伙人或者股东都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8)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评估行业管理部门的违纪整改和处罚,无媒体披露的重大违规失信事件,每年均通过评估行业协会的年检;
(9)在与我行相关业务合作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10)符合《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相应评估机构行业审批备案部门的要求,并具备充足的专业评估人员
(11)在评估机构注册所在地财政部门备案。
2.(略)评估专业人员资质要求相关承诺(如违反承诺,中标人同意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终止合作合同)
(1)拥有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等相关资质,并在评估协会注册为执业状态;
(2)执业满三年且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及评估准则,履行调查职责,独立分析估算,勤勉谨慎从事评估业务。
(3)具备与拟承担评估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
(4)按评估行业协会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5)拟承担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不应存在在委托人或者相关当事方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对评估结论施加重大影响的特定职务;
(6)拟承担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与委托人或者相关当事方从事的业务之间不应存在其他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略)(略))(以下简称“(略)”)进行免费注册。投标人提出注册申请后,(略)会进行注册审核。注册方式:(略)
4.(略)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无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略)通知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流程
(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略)标书款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0003(汇款必须有“-”)
开户行:建行北京西单支行营业部
(略)(略)2
(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申请步骤:(登录供应商界面→“投标”→“购买文件”→“后审”→“立即购买”→“确认购标信息(联系人:(略)
(略)招标代理:(略)
(略)投标人招标文件下载操作步骤:登录供应商界面→“投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文件”→“确认下载”→“下载对外文件”。
(略)招标代理:(略)
4.4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
4.(略)注册、实名认证、供应商资料准备及上传、供应商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购标审核、招标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略)
4.6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获取:(略)
(略)登录界面“常用软件”处下载(包含谷歌浏览器、CA电子印章驱动程序、PAGEOFFICE插件、龙集采投标客户端)。
5.招标预备会
招标人:(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解密
6.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文件的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相关要求))。
6.2凡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略)上传投标文件,(略)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
6.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6日09时00分。
6.(略)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略)
6.(略)进行解密(含投标文件解密和CA签名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尽快远程解密。
6.6投标文件解密处理规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的情况时,招标人:(略)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略)(略))、(略)网站((略)(略)(略))上发布。(略)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略)
8.联系方式:(略)
8.1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100053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邮编:100022
联系人:(略)
电话:(略)-567、189、222
电子邮件:(略)@(略)
附件:(略)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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