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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安市红光河生态综合整治(隆安路-泓景路)、海陵中学南侧道路(隆安路-泓景路)项目道路、桥涵等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8-05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B(略)01309项目名称:(略)
(略)B(略)(略)标段名称:(略)
工程类型施工
(略)红光河生态综合整治((略)-(略))、(略)(略)-(略)(略)、雨污水管道、交通、桥涵、地下通道、照明、强电、信息、照明、绿化等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红光河生态综合整治((略)-(略))、(略)(略)-(略))项目(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规模:(略)(略)(略)(略)(略)平面交叉,道路全长887m,(略)(略)建设同步整治,道路等级:(略);设计速度:30km/h(起点S弯位置20km/h);道路红线宽度:12m-35.55m;设计荷载标准:路面BZZ-100;(略)面结构42.6cm厚,(略)面结构33cm厚;本次拆除现状红光河桥(8+10+8m简支梁桥)西侧侧分带及人行道部分,新建三孔箱涵与老桥拼接以适应交叉口改造,箱涵孔内径为2.95+9.3+2.95m,(略)线夹角为90度;人行地下通道:主道主通道净宽为4.0米,净高大于3.0米,箱体顶板、侧壁厚度均为0.5m,底板厚度0.5m,通道底面采用1%横坡排水,面层采用水磨石铺装。四周设置四处进出口,净宽2m、净高≥3.0m,侧壁厚度均为0.5m,底板厚度0.5m,台阶尺寸为(略),梯道面层采用水磨石铺装,顶部设置钢结构顶棚,设置集水井一处,尺寸为(略)。雨水管道约1352米,雨水检查井39座。污水管道约1486米,污水检查井42座。强电管道(4根、6根)约940m,强电手孔井22座。照明工程配管及电缆约6606米(含预埋),照明电缆敷设约3376.77米,路灯36盏,庭院灯84盏。信息工程4孔包封塑料排管约848米,人(手)孔井31座。交通标线约2634平方米,交通标志牌约126个,隔离护栏约616米及交通设施设备等(信号灯、爆闪灯、倒计时屏、电子警察机箱、(略)络硬盘录像机、信号机、工业级交换机等),绿化面积约8599平方米。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略)合同估算价:3200万元。
(略)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9月4日,竣工日期:2025年5月2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投标人应充分知晓本工程系(略)2024年城乡建设重点工程,统筹考虑整体施工组织计划安排及人、材、机投入,严格把控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节点时间,确保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其中2024年10月份桥梁箱涵((略)处)完成施工具备通行条件、河道护岸主体完成施工;2025年1月10(略)通行条件。
(略)质量要求:合格
(略)其他:/
2.2招标范围:(略)红光河生态综合整治((略)-(略))、(略)(略)-(略))项目,(略)、人行道铺设、河道整治、雨污水、箱涵、人行地下通道、交通、照明、强电、信息、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略)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自2022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2024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略)(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略)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单位:(略)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8)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9)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书;d、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11)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略)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略)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略)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略)(略)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略)城乡建设局《(略)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略)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规定,(略),按照《办法》要求,更新单位:(略)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略)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执行。
3.7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招标文件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略)”是指:(略)(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8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评标标准
(略)评标入围方法:本项目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略)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87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1分;施工组织设计:10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略)投标报价:87分;
(略)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略)评标基准值计算,参数设置如下: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和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略)
下浮系数K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的取值范围为:12%、13%、14%、15%、16%、17%、18%、19%、20%;
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含规费、税金)为0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有效小数,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略)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每高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1分)
(略)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略)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1%)以上的,有一项扣0.02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略)施工组织设计:10分(暗标)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0.7-1.0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得0.7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0-0.3分,最高得1.0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略)布置;需符合本项(略)位特征及周边环境等,符合项目施工要求
0.7-1.0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略)布置合理的,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略)工程施工通道可能存在交叉的问题制定了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加0-0.3分,最高得1.0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实施要求和保证措施
0.7-1.0
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得0.7分;(略)交叉口改造及水下结构等重要节点的施工进度制定了详细可行、保证措施有力的计划方案,加0-0.3分,最高得1.0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制定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7-1.0
制定了合理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得0.7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3分,最高得1.0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制定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4-2.0
制定了合理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得1.4分;(略)交叉口改造及水下结构等关键部位的施工技术、工艺及实施重点、难点制定了全面、可行的施工方案和解决方案,加0-0.6分,最高得2.0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制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对本工程有针对性
0.7-1.0
制定了合理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计划,得0.7分;切实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3分,最高得1.0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质量技术保证措施
1.4-2.0
制定了合理的质量保证计划和各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得1.4分;详细可行、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的,加0-0.6分,最高得2.0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0.7-1.0
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得0.7分;安全措施及扬尘防治措施齐全,环境卫生管理及标准化管理到位的,加0-0.3分,最高得1.0分;缺少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注:⑴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⑵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⑶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⑷施工组织设计总页数不得超过80页(单面为1页),每超过1页的,扣0.02分。
⑸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略)
(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8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略)政工程((略)、桥梁)的施工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的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略)
注:(略)上电子投标,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上发布。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2.00万元。本工程可采用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略)
9.5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缪卫国,相关负责人为:傅强。
10.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3电话:(略)6;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略)
驻场服务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略)5邮箱:(略)
2024年8月5日
附件:施工公平审查二维码.jpg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信用承诺书.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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