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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昆山市张浦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暖心靠&“浦&”张浦居民保险项目的采购公告(二次)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发布日期:2024-08-05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暖心靠“浦”张浦居民保险JSZC-320583-SZCH-G(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略)
一、(略):JSZC-320583-SZCH-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28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1、参考保障方案如下:
责任范围
适用
人群
保障项目
保障明细
备注
交通意外救助
全体居民及符合人才引进政策人员
交通意外身故保障
0-17周岁
(略)/人
在保险期内,承担肇事方逃逸或无力偿还情况下的交通意外事故
18-49周岁
(略)/人
50-69周岁
(略)/人
70-79周岁
(略)/人
80周岁(含)以上者
(略)/人
重大疾病救助
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定额给付
(略)/人/次
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确诊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住院补助
首次确诊重大疾病住院补贴
最高(略)/人/年
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后住院的,无免赔,100元/天,全年累计赔付以30天为限
意外住院补助
当年度低保及低保边缘人群、失独家庭成员、烈士家属
意外住院补贴
最高(略)/人/年
在保险期间内,不限时间和地点:(略)
保费
30元/人/年
2、保险责任:
(1)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交通意外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且肇事方逃逸或无力偿还,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重大疾病确诊给付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确诊初次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的,保险人即按合同约定的金额予以赔付,赔付以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限。
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最新规范为准。
(3)重大疾病住院补贴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确诊初次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的,(略)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实际住院天数乘以约定的日住院补贴金额给付住院补贴。
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重疾住院补贴保险金的天数以30天为限,当一次或累计给付天数达到30天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4)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次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略)住院治疗,保险人按其实际住院天数乘以投保时双方约定的日住院补贴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金。
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金的天数以50天为限,当一次或累计给付天数达到50天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3、责任免除
3.1因下列原因之一,直接或间接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略)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略)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略)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略)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略)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的伤害,包括但不限于猝死、食物中毒、高原反应、中暑、病毒和细菌感染(意外伤害导致的伤口感染不在此限);
(略)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导致的伤害,但意外伤害所致的流产或分娩不在此限;
(略)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整容手术、内外科手术或其他医疗行为导致的伤害;
(略)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略)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参加任何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期间;
(略)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略)恐怖袭击。
3.2下列任一情形下,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身故、残疾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略)被保险人精神失常或精神错乱期间;
(略)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略)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略)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4、理赔服务:
(1)保险服务基础标准:
①统一实行24小时接报案;
②统一实行24小时查勘;
③统一实行24小时救援;
④统一实行8小时全年无休理赔工作;
⑤统一实行24小时投诉服务;
⑥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略)保证畅通无误,及时准确。全年365天随时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略)本项目客户服务专员。
(2)及时登记理赔相关信息,并形成书面汇报。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保险期间以保单所载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险许可证》。
2.(略)(略))进行投标,如投标人注册地不在(略),投标人在(略)须有注册的下属分支机构((略))。注:(略)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下属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则其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获取:(略)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单位:(略)
3、本公告同时在(略)(略)(略)(略)上发布。
4、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5、(略)监督电话:(略)4。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7、本项目获取:(略)
8、CA证书办理
(略)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略)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略)(略)―法规政策--《(略)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略)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略)
9、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略)
10、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略)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略).cn/zfcg/html/content/(略)910031.shtml)。
(略)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注册咨询:(略)
CA技术咨询电话:(略)
签章使用问题:(略)(略)(略)(略)
(略)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略)
11、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投标人可根据“《(略)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略).cn/zfcg/html/content/(略)910031.shtml)进行操作。
1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项目开标前,投标人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略)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略)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略)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略)在线状态。
1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略)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6、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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