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濮阳技师学院学生餐厅(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
(略):濮技师-024727
三、预算:A包一层不低于营业额的6%(报价不得高于94%)
B包二层不低于营业额的5%(报价不得高于95%)
C包三层不低于营业额的3%(报价不得高于97%)
四、采购需求:见电子招标文件附件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给予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非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不予接受,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不提供投标不予接受。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
(略)“
(略)”查询联系。
六、投标人资格及特殊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②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分公司提供上一级的报告);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④2024年度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特殊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
(略)
(略)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
(略)
3、方式:
(略)
4、售价:无
九、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略)
1、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址:
(略)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4、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
(略)(
(略)),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获取:
(略)
5、投标文件递交流程:供应商登录
(略)公共资源交易(
(略))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政府采购”进行登录,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略)上投标无效。
6、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略)上开标室,按指令进行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7、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略)上开标、
(略)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
(略)络畅通,
(略)(
(略))(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
(略)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
(略)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始30分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一、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略)
1、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略)》《
(略)(略)》《
(略)》(
(略))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3、监督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发布人:
(略)
发布时间:2024年8月1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智芬 |
|
【联系电话】 |
19235653958 |
【客服微信】 |
192356539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