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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之星博览中心7幢房屋5年租赁权 2024-08-06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8-06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7幢房屋5年租赁权(略)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略)(以下称“杭交所”)((略))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略)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略))方式:(略)


标的名称:(略)
(略)7幢房屋5年租赁权
(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略)
出租底价
(略)/年
房屋所(略)
浙江省,(略)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联系人:(略)
(略)先生、宣小姐
联系电话:(略)
(略)8、(略)7
联系地址:(略)
(略)A座27楼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略)
(略)7幢房屋
坐落位置
(略)7幢
(略)/(略)
浙(2023)(略)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47.86
房屋用途
商服用地/商业用房
不动产分类
商业用房
其它权力情况

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其他披露事项
1、(略)7幢,招租面积约447.86平方米,本次租赁招租面积为证载房屋建筑面积,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2、租赁房屋目前空置,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如标的房屋范围内有(略)、具体位置等以《房屋设施设备交付交接确认书》和现场实际为准。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略)/年
出租面积(㎡)
447.86
租赁期
5年
起租日
实际交付日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
免租期
3个月,计入租期不计租金,在第一期以首年月租金标准予以扣除。装修免租期内,仅减免租金,仍需承担与租赁物业相关的其他费用(如物业费、水、电、电话、网络、垃圾清运费等)
租金支付要求
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略)
后续年度租金每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至租赁期满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租金25%计收,履约保证金不是承租方预付的租金、物业服务费,仅是承租方履行《(略)租赁合同》的义务和担保。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租赁期内,(略)提供。租赁物业的物业费按11.2元/平方米/月(不进驻房屋内),含公共能耗费。其他详见《(略)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用途要求
商业用房,业态要求为轻餐、艺术设计馆、潮流文化买手店等博物馆艺术文化商业,不得用于重餐、会所、足浴、棋牌、KTV等场所经营,且未经出租方同意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不得将该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装修保证金以首年1个月租金计收。具体详见《(略)租赁合同》(样本)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对标的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认可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略)租赁合同》;并在《(略)租赁合同》签署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首期租金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4)租赁物业持有不动产证载明,证载的房屋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用房。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业内开展及经营业务前,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等,自行办理相关的程序和执照,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租方应确保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该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的规定。(5)本次租赁物业业态的开办经营在获取:(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愿在出租底价及以上承租本次租赁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期间
展示地点:(略)
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略)
金女士
联系电话:(略)
(略)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略)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略)
1、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略)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2、《(略)租赁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竞价方式:(略)
竞价方式:(略)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9时至15时
延时报价周期
5分钟
是否专场

加价幅度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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