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潮安区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空白区建设工程(内洋西总干渠流域)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潮州 发布日期:2024-08-06
所属地区:广东 - 潮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略)建设工程(内洋西总干渠流域)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2024-08-(略)(略)消除生活污水处理(略)建设工程(内洋西总干渠流域)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略)-(略))。资金来源为所需资(略)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项目估算总投资10735.17万元,(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525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配套新建金石镇污水处理厂,采用装配式工艺,处理规模2.0万m3/d;(2)污水主干管建设工程:(略)至金石镇黄厝巷配套建设D1000污水主干管约1.3km。
项目估算总投资10735.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99.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06.44万元,预备费用828.78万元。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略).00元。所需资(略)财政统筹安排。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配合竣工图编制的协助工作及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略)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7其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略)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略)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期当月)在投标单位:(略)
3.4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定)。
3.5(略)登记(https://(略).cn/),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略)中没有出现被限制参与招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信息、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已移出、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略)”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9日9时30分前登录(略)(略)(略))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确认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略)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系统操作详见“(略)网站—办事指南”,(略)咨询电话(略))。
5.2(略)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澄清、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9日9时30分,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无需到现场。
6.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系统操作详见“(略)网站—办事指南”,(略)咨询电话(略))。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6.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CA(略)(略)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略)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30(略)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6.4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略)不予受理。
6.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四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电子版U盘一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在“(略)(略).cn)”、“(略)(略)(略))”上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略)(略)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地址:(略)
招标监督机构:(略)建设局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024年8月5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