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长丰县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8-06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2024(略)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略)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27.3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略)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四、磋商小组名单
汪学枫、邵晓健、刘玉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略)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质疑项目的名称:(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略)2024(略)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服务成交通知书已制作完成,请成交供应商现场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