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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新丰县第一中学宿舍楼项目施工答疑文件

所属地区:广东 - 韶关 发布日期:2024-08-05
所属地区:广东 - 韶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新建(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39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00元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9,156,867.9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略)
开标方式:(略)
资格审查方式:(略)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略)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各潜在投标人:
新建(略)(略)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及更正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答疑及更正事项如下:
1.所有单位:(略)
答:绿色安全文明措施费按相关文件规范自行报价。
2.室外部分(安装部分)单位:(略)
答:第61条高层施工增加、第62条脚手架搭拆费用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报价。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5(略)28:28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凭证原件(如有)
投标人在提交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如有)时,投标人应自行将所需原件密封于文件袋(箱)中,并自行准备两张“原件一览表”(详见格式十三,投标人须自行填写,表格可扩展),一张贴于文件袋(箱),一张在递交时由投标人、招标代理:(略)
现更正为:
28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凭证原件(如有)
投标人在提交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如有)时,投标人应自行将所需原件密封于文件袋(箱)中,并自行准备两张“原件一览表”(格式自拟),一张贴于文件袋(箱),一张在递交时由投标人、招标代理:(略)

本答疑及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8月5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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