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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国七标准预研的便携式车载排放测试设备国际招标澄清或变更公告(1)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发布日期:2024-08-06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第六章投标资料表12.2及15.(略)受招标人:(略)
1面向国七标准预研的便携式车载排放测试设备1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交货期: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供货,包含完成安装及调试的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参与项目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要求:(略)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关境内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要求:供应商全球范围内具有服务至少1家企业满足欧VII的便携式车载排放测试设备(PEMS)的业绩(部分或整套),供应商应出具采购订单或者合同。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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