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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南区食堂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发布日期:2024-08-06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四川大学江(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54,419,568元
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略)
开标方式:(略)
资格审查方式:(略)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略)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四川大学江(略)南区食堂项目(项目名称:(略)
答疑文件(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四川大学江(略)南区食堂项目(项目名称:(略)
提问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第10.16其他第3条“(略)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其格式不作要求,但至少应包含招标人:(略)
答:(略)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应材料。(略)(略)中公布的缴纳情况为准。
提问2:招标文件中提到,“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略)
答:请仔细阅读及理解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3:1、清单总说明:六、主要材料限定品牌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略)
提疑:招标文件中未见招标人:(略)
答: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四川大学江(略)南区食堂项目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中“附件9:主要材料、设备参照品牌表”。
提问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项第三点描述为:(略)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其格式不作要求,但至少应包含招标人:(略)
(略)开具密文形式的保函放到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项第三点的要求。
答:(略)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应材料。(略)(略)中公布的缴纳情况为准。
提问5:质疑: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6项其他中第3点规定:“(略)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其格式不作要求,但至少应包含招标人:(略)
答:(略)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应材料。(略)(略)中公布的缴纳情况为准。
提问6:理由如下:钢管材料成本价为35元米(不含税);水泥浆液体材料的价格为34元/米,损耗10%,成本价为37.4元/米(不含税);注浆管材料成本为8元/米(不含税);钻孔、钢管焊接及制作、钢管植入、灌浆、焊接等成本为40元/米(不含税);管理费5%,为6.02元/米,综上,此项目的不含税成本价应为126.42元/米,远高于此项的不含税控制价98.82元/米。
答:本项清单控制价无误,控制价钢管根据信息价计取。水泥浆、钻孔、钢管焊接及制作、钢管植入、灌浆、焊接均按2020定额执行、材料价按信息价执行。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08月05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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