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205、207号店面房招租项目实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期限:5年,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二、租赁房屋概况:
(略)205、207号,共2间,房屋面积约为69平方米。店面房不得经营餐饮类行业。注:以上房子面积以房产证和实地面积为准,招租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店面房的具体概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标的物。
三、报名条件:凡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个体、企事业单位:
(略)
四、招租报价:本次招租的报价形式为暗标形式,以第一年租金(元/年)为准,租金报价每增加
(略)/年或
(略)/年的整数倍为有效报价(底价除外),实行上不封顶,
(略)(略)205、207号店面房招租项目租金起底价为
(略)/年起(含
(略)/年),低于此价格或未按有效报价的均作废标处理,以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成交人。报名人大于等于1家的,则全部入围参加现场竞价。
五、报名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的,招租人拒绝其报名:1、自然人报名: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2、个体、企事业单位:
(略)
注: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人应单独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中付款人名称:
(略)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略),须银行转账,不能缴纳现金,以后便于退还保证金,报名人必须在2024年8月12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并到账至指定银行帐户,报名时携带交纳保证金银行回执小票,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租金(多退少补),未成交者的投标保证金在5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大矸支行,地址:
(略)
收款单位:
(略)
(略):
(略)4;
注:
(略)(略)205、207号店面房招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说明及要求:①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5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将第一年租金及租赁押金一次性缴纳,若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未缴纳相关费用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②租赁期限为5年,第1-3年的租金为成交价,后2年的租金在成交价的基础上递增5%计,实行先付后用,一年一付,每年租金在当年使用前一个月前一次性缴纳。③租赁押金为
(略),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待租期满后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无损坏、无拖欠费用等情形发生的,无息退还。④招租人在收取租金及租赁押金时必须出具相关收款收据,不另行开具发票。成交价格不含税,不含物业费等该房屋使用相关费用,成交人须自行承担并支付。⑤租赁期内,如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房屋被依法拆迁或征收,成交人应无条件腾空搬迁及时归还房屋,搬迁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租金按实结算,剩余租金退还成交人(无息)。有关部门若有给成交人补偿的,该补偿归成交人所有。本项目不允许转租一经发现,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租金及租赁押金。
八、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08:30—11: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
(略)
九、现场竞标签到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止;逾期未签到的,视投标人放弃现场竞价活动。地点:
(略)
招租人:
(略)联系人:
(略)
招租代理单位:
(略)
监管部门:
(略)电话:
(略)9
发布时间: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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