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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庄
(略)物流园项目(孵化器及配套)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G
(略)82001
工程名称:
(略)
亦庄
(略)物流园项目(孵化器及配套)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
(略)
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
(略)管理委员会
工程地点:
(略)
(略)域内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孵化器及配套123616.08平方米,停车位366个,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183个。
招标内容
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招标代理:
(略)
(略)
投标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总承包单位:
(略)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②项目经理:
(略)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资格,且满足国家、河北省相关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需配备项目经理:
(略)
3、单位:
(略)
4、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略)公布禁止参加建筑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
(略)
6、招标人:
(略)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略)
资格审查方式:
(略)
资格后审
项目估算价
42652.37万元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24年8月7日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3日
17:00:00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
(略)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主要建设孵化器及配套123616.08平方米,停车位366个,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183个。
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1094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36个月,自2024年10月-2027年9月。
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验收;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投标报价上限:42652.37万元(其中设计费358.8万元,建设工程费41182.28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1111.29万元)
2.3投标报价上限:42652.3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总承包单位:
(略)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②项目经理:
(略)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资格,且满足国家、河北省相关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需配备项目经理:
(略)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略)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6.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略)将予以拒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
(略)
公告内容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略)
(略)、
(略)提出。联系人:
(略)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9.
(略)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9.
(略)为“
(略)”(
(略))。
9.2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800元;二档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
(略)元;三挡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
(略)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
(略)
11.其他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形式评审,即评审专家从全省专家
库中“盲抽”;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进行“盲评”。
代建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12.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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