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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湖局新安江水文实验站改建(升级业务应用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8-06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8/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太湖局新安江水文实验站改建((略)(略)网站(https://(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121.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1.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新安江水文实验站改建。新安江水文实验站以新安江模型为基础,主要包括小流域及坡地水文综合要素观测场((略)中和村)、嵌套式强化观测流域(新安江屯溪以上流域)、(略)4部分。(略),推进实验站三维模型仿真及可视化应用,强化实验站数据汇集与对外共享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新安江流域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等保障的科技水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软件供应、定制开发、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并购置配套的软硬件设施:
(1)(略)整合升级
(略)(略),基于上级单位:(略)
(2)实验站三维模型仿真及可视化应用
基于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技术,对天然坡面径流场、林地生态水文监测场、阵列雨量场、人工降雨径流场、气象场、中和村断面等各类建筑物进行精细化建模,构建产汇流自然演变可视化仿真模型。
(3)应用及存储服务器
购置应用及存储服务器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略)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全部或部分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文件无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近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略)(略).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人民币121万元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于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021–(略)–16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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